深圳福田区城管局原局长黄卓君退休七年后被下属牵出,存在受贿嫌疑。9月11日,盐田区法院一审宣判,认定黄卓君受贿48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按规定,受贿10万元即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黄卓君获轻判,系因被法院认定存在自首退赃情节。(9月16日《南方都市报》) 退休对官员来讲,意味着从政生涯的落幕。在“退休官员的问题一般不再查处”的规则之下,贪腐官员的退休并意味着问题被一笔勾销,安全着陆。 十八大以后,中央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从高层到基层,从“老虎”到“苍蝇”,一个个存在贪腐问题的退休官员或退居二线官员陆续被查处追责,由此可见“退休官员的问题一般不再查处”的规则已被全然打破,退休不再是贪官免责的“保险箱”。 深圳福田区城管局原局长黄卓君在任职期间收受了贿赂,为避免因问题暴露而受到惩处,他甚至提前4年退了休。不料退休7年后,其受贿问题还是被牵扯出来并被判了刑。“着陆亦不安全”的反腐现实彻底击碎了黄卓君的幻梦,其并成为又一个退休后被查贪官的例证。 对贪腐官员终身追责,让贪腐官员深感“着陆亦不安全”,对于预防腐败的意义重大。 一方面,有利于克服官员贪腐的侥幸心理。贪腐官员不是不知道腐败行为的严重后果,而是抱有很强的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腐败行为轻易不会被发现。在侥幸心理驱使下,他们变得目无法纪、胆大妄为、腐败堕落。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贪腐官员即便退休也照样受到查处追责,让贪腐官员始终没有安全感,可以给想贪腐者以强烈警示,使其认识到腐败行为“逃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终将产生无法避免的恶果,从而自觉打消侥幸心理,促使自身行为回到循规蹈矩的正途。 另一方面,有利于防止贪腐“59岁现象”。一些领导干部在即将退休前夕,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产生“最后捞一把”心理,从而大肆贪污受贿,这种贪腐现象被称为“59岁现象”。有统计报告指出,2013年查处的公职人员中,51岁至60岁年龄段人数最多,占总人数的53.7%,“59岁现象”明显。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接受调查时正值59岁。对退休贪官照样严惩不贷,“最后捞一把”会让毁尽一生,不能安度晚年,有贪腐想法的即将退休官员经过权衡比较,会认识到“最后捞一把”的代价太大,从而促使自己守住晚节,守住为官从政的最后清廉。 反腐大势下,贪官即便着陆亦不安全,官员只有控制欲望、守住清廉,才会有晚年的平安幸福。应从深圳福田区城管局原局长黄卓君受贿48万元,退休7年后被判5年的案例上,汲取教训,得到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