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蒲江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通知要求操办者收到明显超过此数额礼金的,应在事后5日内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7月24日,人民网) 近年来,随着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等的陆续开展,很多人不敢再公开行贿受贿,红白喜事就悄悄的成为“礼尚往来”的主战场。一些人利用便这些机会变相的送钱、收钱,不亦乐乎。蒲江县的这一规定,给这些人重重一击,堵住了变相行贿受贿出入口,值得点赞。 但是一项新政策的推广运用总会遇到重重阻力,除了外界特别是利益与此相关的集体的阻挠,自身方面或多或少也会有些不够科学的地方。“礼金限额”推行出来很好,特别对于年轻干部来说,是值得拍手称颂的。他们中基本没有存款,只靠每个月的微薄工资生活,如果一个月再来一两场红白喜事,看见别人给的多,自己也不好意思给少了,“巨额”礼金一给,这个月的生活也就捉襟见肘了。限额后,大家都按照一定的比例给礼金,便不存在对比,生活也会轻松很多。 但是,人情世故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很多时候礼金也只是单纯的人情往来,你送一次礼,我便还一次情,自古以来便如此。特别在还人情上,礼金的额度便无法规定的太死。还礼的金钱一定要比收礼时的多,不然也不符合规矩。所以,“礼金限额”的政策应该灵活运用,将特殊情况列出来,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实践出真知,好的政策要支持,不好的地方在实践的过程中逐渐弥补。“礼金限额”值得推广,但不宜太过。(殷浩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