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6日公布两名因违纪被开除党籍并降职的副省级官员: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和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分别被降为副处级和科员。(7月17日 新华每日电讯) 之前,我们经常看到违法违纪官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甚至被绳之以法,但由副省级直降数级,降到副处级甚至科员,在公开通报中还比较罕见。笔者认为,党中央对违纪不违法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对他们进行“断崖式降级”,这无疑是开了一个好头,为各级党委严肃处理违纪的党员干部树立了标杆,值得赞赏。 我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就公务员的惩戒作出如下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然而现实生活当中,对领导干部的违纪处理总给群众感觉是雷声大雨点小,网络时不时有网友曝光某某干部,被处分后不久,又官复原职,重新出现在大众视野,让群众是很有意见。比如前几日媒体曝光,因行贿和介绍贿赂,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薄玉龙被免职,两年后,又被重新起用为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政委。此事被媒体曝光后两天,薄玉龙再次被免职。从这些都可以看出,一些地方党委对违纪干部的处分是欠思考的,是不够严肃的,也是可能太松了的。 现在,党中央在处理违规违纪的干部带了一个好头,将官至副部级的干部一降到底,降为科员,这对各级党委处理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无疑是提供了一个范本,警示各级党委在处理违纪干部时,不要畏首畏尾,板子举得高落得轻,不敢大胆地根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现在有了中央把违纪干部从副部降为科员的示范作用,对各级党委严格依规依纪处罚干部就提供了学习和参考的榜样,说他是开了一个好头,那是一点也不过分。 任何一个领导干部如果违法违纪,就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可说。因此我们相信,有了中央严肃处罚张田欣、赵智勇的先例,今后干部违纪从已有职位上一降到底的情况可能会逐渐成为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