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延庆县四海镇的马先生将某村村委会告上了法庭。其诉称,该村委员会自2009年起多次到马先生经营的酒楼进行餐饮消费,每次都是签字挂账,但近5年来一直未支付相关费用,共拖欠餐饮费9415元,而被告村委会以村民代表会议不同意为由,拒绝支付餐饮费。昨日庭审时,被告因故缺席了庭审。(《中国新闻网》,6月10日) 近些年来,关于基层党员干部吃喝打白条,甚至多年不结账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有的镇村干部把饭店当成机关食堂,吃饭从来不掏钱,签字后拍屁股走人,潇洒绝伦;有的镇村干部打了白条后从不主动结账,白条由少积多,事情由小拖炸,收不了场;有的镇村干部应酬频繁,每天沉迷于觥筹交错,酒还未醒又醉了......,凡此种种,不仅浪费公共资源,消耗干部身心精力,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让很多辛苦劳动者苦于要债,群众非常反感。笔者认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厉打击这种打白条现象,让基层干部从内心深处认识到“白条”不能“白打”。 “白条”不能“白打”,首先在于“打”这一字,党员干部是人民公仆,吃饭给钱这样的道理连小孩都知道,我们党员干部理应有更高的觉悟。吃饭签字,折射出严重的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群众吃饭都给现金,党员干部凭什么就可以签单,搞特殊化?这样的小事小情节往往暴露出了大问题。 “白条”不能“白打”,还在于“白”这一字,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作为服务人民的党员干部,我们有何脸面欠了人民的钱还赖账,这和无赖有何不同?打了白条还想白打,这样的行为更让人痛恨,表现出个别党员干部素质极差、毫无诚信,与党员干部的标准相差甚远,如此品德之人,立足社会都难,如何身当表率,代表先进? 白条”不能白打,这样浅显的道理自不必多加分析,愿党内不再出现打白条的干部,愿各级党员干部凡事按程序办事,当好表率,代表先进。(文/黄饮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