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已在省级地区层次取得进展。中国西部的陕西省最近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6月8日 新华网) 陕西省委日前出台《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申报备案的作法无疑将个别“不愿申报或不及时申报”的官员隔离在了提拔红线之外。但在笔者看来,官员新提拔前“先申报”值得点赞还不仅在于此,陕西省“先申报”作法更大的意义在于实实在在给新提拔官员伤了又一堂警示教育课。 官员财产申报并不陌生,不少地方都早已推行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但“要进步、先申报”的作法陕西走在了前面。面对“要进步、先申报”,先说说个别“不愿申报或不及时申报”的官员,与其说“不愿申报或不及时申报”,倒不如说他们因为说不清、道不明而“不敢申报”;再说个别早有准备的官员,他们早早地卖房转移财产、将存款、豪车早作处理,有的甚至故意隐瞒财产,怀着侥幸心理能安然逃过一关。纵使侥幸过关,那后面的“随机抽查核实”关还能过吗?即使真的能蒙混过关,难道“久走夜路要闯鬼”道理还不明白吗? “要进步、先申报”,一方面,最大限度将腐败官员拦在了提拔大门之外,纯洁了领导干部队伍;另一方面,实实在在给新提拔的官员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或许有的官员还沉浸在将被提拔的喜悦中,规划中提拔后“舒适安逸”的生活,或许有的官员对“舒适安逸”的生活早已习以为然,或许有的官员已经淡忘了腐败的含义,或许有的官员正准备着“大展拳脚、大捞一笔”,而这种种的念头,无一不会受到提拔前财产申报的冲击。这种冲击,是对思想的再次洗礼,是对自身过往行为的再反思,是对干部德行的大检查,对于将被提拔的官员来说,是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 通过“要进步、先申报”这么一课,官员更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肃清思想根源,让警钟长鸣,拒绝贪腐;更能明白自身的职责所在,知道自己多担负的责任,让自己在以后的生活中中始终牢记“为民、务实、清廉”。(文/木子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