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已在省级地区层次取得进展。中国西部的陕西省最近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北京新华网,6月8日) 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重要举措之一,最近陕西省最近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并强调“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这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走向完全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第一步,陕西的做法是一个好的开始,应该为之点赞。 财产申报制度明确了申报的范围。陕西的对新提拔的干部首先要进行财产申报,并且明确了财产申报的清单,哪些属于要申报的财产,这种做法也就明确了官员财产申报的具体范围,不再让文件仅仅流于形式,也让新提拔的官员明确了哪些是属于应该申报的,不在感到迷茫。 财产申报制度让官员的财产受到大众监督。对新提拔的干部首先要进行财产申报,这样做的有效目的就是让官员的财产能够得到大众的监督,能够有效的预防腐败,在根源上遏制腐败的发生。 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还要重在落实。这种财产申报制度最怕的就是流于形式,一旦流于形式就失去了原有的根部目的,陕西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进行随机抽查,目的实际上是申报制度的一个落实保障机制,旨在通过抽查核实,取信于群众。 财产申报制度离财产公示制度还有一段距离,要做好财产公示制度的前提就是要做好申报制度,在完善了申报制度后进一步的落实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这种官员的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就是一种遏制性的战术动作,要从根本上解决改变权力结构和用人体制。(刘静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