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中共中央新颁布实施《干部任用条例》。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提出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对违规使用干部“零容忍”一查到底,严厉惩处。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记录在案,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1月26日 新华网) 《意见》指出,不论是集中换届还是日常干部选拔任用中,要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健全完善“12380”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坚持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认真查核、严肃处理。加大违规用人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坚决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那些搞不正之风的人不仅捞不到好处,而且受到严厉惩处。 现在很多干部,手上一有点权力,就嚣张跋扈,妄想利用权力为他人升迁“添砖加瓦”,从而获取自己的利益所得。类似情况前段时间网上就公布一例,百色市国土局在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时,有4个岗位的招考范围设定令人生疑,不少网民质疑其只为内定人士“量身打造”。这背后是否有着滥用权力的情况显然已经人尽皆知。 正是利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一些漏洞,才使得“有心之人”有机可乘。买官卖官同时也是滋生腐败的一项重要的原因,一些干部为了是自己的职位“更上一层楼”,工作上没有显赫的业绩,未得到领导的赏识,甚至一些工作年限都不够资格,但却不安于现状。妄想平布青云,凌驾于许多人之上,不惜“下血本”为自己升迁加上“重砝码”,以求得自己想要的职位。 然而,此次中组部《意见》一出,一股正气凛然之风扑面而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可谓实施正当时,对违规使用干部实行“零容忍”,对跑官要官的实行“一刀切”,但凡是违反规章制度,一律不得提拔使用。相信此规定一出定能震慑到所有的妄想在官场上腐败的党员干部。 然而,贯彻落实此《意见》就必须真正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绝不能不能沦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