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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女生命权如何维护?龙岩赤贫老父与法无依与理却得同情

时间:2012-03-01 16:01来源:半壁江原创中文网 作者:王潘生 点击:
每一对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能够为国家做一些贡献。陈秀文虽是精神病,但是她是二老的心头肉,与二老相处二十几年,难道他们对她没有感情?我想,陈正试之所以做出“活体捐赠”的决定,一是想让自己的女儿为国家做出贡献,二是让自

  【新闻提示】龙岩漳平灵地乡赤坂场村前坪自然村,一个大山里的村庄,竟然传出父亲欲活体捐献女儿器官的耸人传闻。
  
  【新闻回顾】
  
  无法养终要把女儿捐献
  
  前坪村距离漳平市区90公里,乘坐2个半小时的大巴,还需半小时的摩托车车程。
  
  天下着雨,52岁的陈正试和老伴刘美花坐在家中。木质结构的房子,大厅地板就是泥地,还四处走风,不时有水滴滴下。
  
  “你一定帮帮我,我要把我女儿捐给研究所做病情研究。”见到导报记者,陈正试说。
  
  “那你了解研究所吗?”导报记者问。
  
  陈正试摇摇头说:“不然看有没有人要换器官的,我是爱心人士,把我女儿器官捐给他。”
  
  “那不就等于杀了她?!”导报记者质疑。
  
  “那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我和老伴已经年迈,没办法给她养终。”陈正试态度坚决地说:“让她早点投胎转世,20年后又是一个美女,现在的她,活着也白活。”
  
  《无法养终,把女儿捐献给国家》,2月23日,陈正试拟了个草稿,央求村里的返乡创业青年陈加荣,替他发到网上。
  
  而对于这位父亲的决定,这个村里的大部分村民竟然都赞成。“留着也是废人一个,只要父母同意,我也是同意他这么做。”赤坂场村的村支部书记陈天相说。
  
  而家里同样有个精神病患者的陈长辉,一直追问导报记者:“这会不会犯法,不犯法的话我也想这么干!”
  
  绳套脖子一关就是20年
  
  陈正试家的偏房里,时不时会传出女孩嬉笑、哼唱的声音,那就是陈正试口中的“智障女儿”陈秀文,今年25岁。
  
  5岁那年一个午夜,陈秀文发起了高烧。村里没有医生,求医只能下山,但是屋外黑不溜秋,山路又崎岖。等到天微亮,刘美花背起奄奄一息的陈秀文,和陈正试走了15公里,赶班车,到三明永安的医院治疗。
  
  高烧40多度,连着烧了好几天。治疗了9天,烧是退了,但落下后遗症———精神障碍。之后,陈秀文不认人了,天天乱跑,“跑出去就不懂跑回来”,而且手里抓着什么都往嘴里送。
  
  “有一回陪她晒太阳,才一根烟功夫,她就不见了。”陈正试说,“虽然她傻傻的,但毕竟是心头肉,我和邻居找了一天也没找到。第二天,有人在2公里外干农活,听到她的哭声,才带了回来。”
  
  从此后,陈秀文便被家人用固定在窗户上的粗绳套住脖子,关进屋里。床头和窗户间,一平方米,是陈秀文的活动空间。这一关就是20余年。
  
  儿子逼问他选择“弃女”
  
  现在,陈秀文的生活基本靠刘美花打理。
  
  刘美花一吃完饭,就给女儿喂饭。睡觉时间到了,刘美花还得搂着女儿一起睡。“直到她睡着,才能放开。”刘美花说,女儿拉撒都在裤裆里,一天要给她换一次衣服。
  
  可就是这样相处了20多年的刘美花,也同意把女儿捐出去。“一直要人守在身边,要是我去世了就真没人管了。”刘美花说。
  
  “在我们这,出去干活才有出路,但是这个女儿把我们绑在了这里。”陈正试说,村里出去做卤味、沙县小吃的,都赚了大钱,他只能在村里帮忙打打零工。
  
  可以说,绳子的一头绑住了陈秀文,另一头其实拴在了陈正试身上。
  
  如今,陈正试的家境越来越好。陈秀文的哥哥陈文美,大她两岁,大学毕业后在龙岩新罗上班。可因为妹妹的情况,他的订亲大事拖了两年才成。
  
  “爸爸,你把妹妹这样绑着,以后你们去世了,我怎么办,她怎么办?”“我都在外地工作,还要忙着买房子和娶老婆,怎么可能还照顾她!”
  
  面对儿子陈文美的逼问,陈正试说:“你让我怎么回答!我不能把这个‘后遗症’留给我的下一代。”
  
  【笔者之见】如果陈正试选择遗弃女儿,情节严重,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的话,就会构成犯罪,而极端手段很容易构成刑事犯罪。至于老汉口中的“捐赠”,那是不合法的。陈秀文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的责任是保护她的合法权益,不能替代她表达器官捐赠意愿。
  
  然而,现在摆在两位老人面前的问题是,如果两人年迈体弱了,或者是去世了,由谁来照顾陈秀文?网友对于陈正试的做法大呼血腥,没人性。但是,我们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根本无法深入体会当事人的痛苦。
  
  如果陈正试真的狠毒,那陈秀文5岁那年起,他就应该遗弃她。可是,陈正试夫妇二人,为照顾养活陈秀文,放弃去城市打工的机会,他们在农村打一些零工,赚取的少量钱财,还要供小儿子念书。如此贫困偏僻的农村,经济落后,医疗条件差,他们无力给陈秀文看病,只能默默看着自己的女儿受苦。
  
  每一对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能够为国家做一些贡献。陈秀文虽是精神病,但是她是二老的心头肉,与二老相处二十几年,难道他们对她没有感情?我想,陈正试之所以做出“活体捐赠”的决定,一是想让自己的女儿为国家做出贡献,二是让自己的女儿不要再受苦。然而,许多网友说陈老汉是贪财。试想,一对朴实老百姓夫妇,没有可观的经济来源,没有知识不懂法律,当地政府也没有成立类似残疾人收容所一样的机构。眼看二老已无力照顾自己的女儿,他们应该怎样做。如果读者朋友,你处在那个位置上,你会怎么做?
  
  听在美国念书的朋友说,像陈秀文这样的智障人,是由国家做最后监护的。所以说,在美国,这样的智障人不怕会流浪街头,被人施暴或者强奸,或者被打死被割掉器官。然而,在我国,没有建立起对此类人的免费医疗体系,也没有建立起收容此类人的公益机构。我国每年的公款消费有数千亿,可是一名智障女,却面临被“活体捐赠”的危难。
  
  有网友问,为何不让他的哥哥来养?如果我们能把旁观者的身份去掉,深入当事人的处境,我们可能会了解,作为一名来自农村的大学生,他连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未来都无法保障,他怎样去保护、抚养自己的妹妹?国家公务员买豪车住豪宅,还时不时在网络上炫富,可是,国家的救济制度为何没有建立起来,为何一名智障女会面临如此令人心寒的处境?
  
  老人选择这样一种方式,的确触犯了我们现在的法律,但是法律表明,我国所有公民的生活都要受到国家的保障(这类人包括智障人),可是现实却与法律发生冲突,在最穷远的农村,还存在这样的问题:一个贫穷家庭监护一个智障女,本来就是一种不可承受之重,如果国家不对其进行救助,监护人为了子女也只能铤而走险。如果没有好的监护条件,严重的智障者活着,就是一种苦乱,法律保护着她的生命权,可国家以及政府却不给他提供基本的生存条件。
  
  如若不是走投无路,哪位父母会忍心活体捐赠自己的女儿?一个人性化的国家,最起码要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如果陈正试不捐赠自己的女儿,那国家和政府会帮助他们吗?如果媒体没有报道此事件,那国家和政府会注意他们,帮助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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