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遂是平原君的食客,所谓的食客就是混饭吃的客人,如果才华被主人赏识,那就会有出人头地的机会,否则也就落个有吃饭的地儿吧,放在当下的社会更是不值得稀罕了,因为乞丐都能在北京购房,混饭吃算个鸟事! 毛遂在平原君那里混饭吃,一混就是三年,在这三年中,平原君连正眼都未给过他,所谓的食客,吃的也没什么特色风味儿! 当秦国开始围攻邯郸,平原君想从这千儿八百的吃货中挑选二十个“有勇力文武备具者”到楚国去游说求助,史称“合纵于楚”,苦选了十九个人,但就是差一个不知弄谁去较好。毛遂就在此种情况下站出来自告奋勇,自个儿推荐自个儿,说自己是能行的!其实平原君根本就不相信他,见他如此吹捧自己,于是就问他到这儿混饭吃几年了,毛遂说三年。平原君说:“如果把人才比作锥子,把我这儿比作布袋,那把锥子放在布袋中,那它的尖儿早该就显露出来了啊!”毛遂说:“是啊,可是你从未把我放进布袋中啊,如果把我放进了布袋中,我别说是尖儿,就是连锥根也会显露出来的!”平原君见他这样说,于是想,带他去吧,反正凑个整数。 结果,毛遂不辱使命,在平原君结结巴巴、不得要领地在向楚君陈述形势时,毛遂实在被主人纠缠不清的表述搞得烦躁不安了,于是他按剑上前,巧舌如簧,舌如莲花,以雄辩无双的口才,让楚王脑洞大开,佩服得五体投地,于是诚心与赵结盟,共同抗秦。 毛遂此番举动,是人人皆知的事,但中国人最好知人一面,而舍弃另一面,好就修饰得成圣、成仙、成神,没有一丝瑕疵,坏就坏得体无完肤,头上长疮,脚底流脓,连一寸好肉皮都不会存在。故而国人多知毛遂自荐之后就是辉煌连篇了。实则,毛遂因自荐确实辉煌了一把,但这一把辉煌的时间并不长。 因为他自荐不到一年时间就死了,且这个死就甭提有多冤,有多屈了。 公元256年,燕国趁赵国大战方停,喘气不止的缝隙,派大将栗腹攻打赵国。 在这危急关头,派谁挂帅抵御强敌呢?赵王此时就想起了敢于自荐的毛遂了。 毛遂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吃一惊,急忙赶到赵王那里去,这次他不是去自荐的,而是去推辞的。他说:我不是怕死,而是我确实无力挂帅,我没有这方面能力。我可以当马前卒,拼死保卫国家,但不能挂帅出征,深怕误国。 此时,赵王心想,这是怎么了? 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毛遂哪儿去了呢? 于是他问毛遂:当年你自荐,意气风发;此时自辞,何其乃尔?同是一人,为何转眼就判若两人呢?当年自荐,才情高迈,真伟丈夫;如今已脱颖而出,正逢建功立业的好机会,为何又如小女子一般忸怩呢? 毛遂说:寸有所长,尺有所短,骐骥一日千里,捉老鼠不如蛇猫。逞三寸不烂之舌,我当仁不让,仗三尺剑,实非我所长。岂敢以家国安危来试我短处,以我不才置国,置民于水火! 按说,毛遂确实有自知之明的,这话也说得入情入理,但赵王为了展示自己求贤若渴,而且也想着,凡人材,那肯定都是万能的,所以不听毛遂辩解,强行让他挂帅出征迎敌。 一个靠嘴皮子过日子的人,哪里是人家动刀动枪的对手?这秀才遇到兵,有理你还能说得清?随后,这毛遂虽然身先士卒,冲锋陷阵,但最终还是落了个一败涂地的结果。曾被赵国以“人材典型”树立起来的光辉形象,就这样一下子毁灭殆尽。此时,毛遂想,除了以死谢罪外,还有何面目再见江东父老?于是,毛遂避开众人,跑到一片山林深处,拔剑自刎,悲怆无奈地倒在了“毛遂自荐”的神话里。 其实毛遂并未死在其自荐上,而是死在了世人的误解中。世人多会认为,凡是能人,那肯定是一能而百能的,岂不知,所谓的人材,他们也只是在他们擅长的领域中驰骋自如,而不是在所有的领域中都能天马行空,任意恣肆。 在考试成绩占了绝对比重的求学时代,我不曾想到毛遂最终会是那样一个结果。 毕业后,进入社会,在对人生思考,更在闲暇之余系统涉猎历史知识时,才发现,这在神话背后,其实还有比狗血喷头更悲摧的惨剧;在理想的背后,也存在惨不忍睹的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