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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杀死亲生女儿于史无证

时间:2014-11-24 08:37 来源: 作者:一得斋主ccy 点击:
武则天在中国历史上横空出世当上女皇帝,是一个历史奇迹。但是,在一个男权社会里,成功地获得皇位的武则天,身后却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围绕武则天的评价,妖魔化一直占据着传统史学的主流地位。在一系列妖魔化武则天的历史记述中,“武则天杀死了自己的亲生

武则天在中国历史上横空出世当上女皇帝,是一个历史奇迹。但是,在一个男权社会里,成功地获得皇位的武则天,身后却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围绕武则天的评价,妖魔化一直占据着传统史学的主流地位。在一系列妖魔化武则天的历史记述中,“武则天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就是典型的事件之一。

大约在永徽四年,武则天为高宗生下一个公主,但是这个公主不幸而夭折。公主之死,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最开始的记载是很简单的,《唐会要》卷三“天后武氏”条下是如此记载的:“昭仪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杀之,上遂有废后之意。”当时的武则天是昭仪,属于皇帝九嫔之首,正二品。这是武则天跟唐高宗所生的第二个孩子,第一个是长子李弘。

根据《唐会要》的这个记载,武则天和高宗所生的公主确实夭折,因为不知道死亡原因而且死得突然,所以称作“暴卒”。武则天充分利用了公主之死,采用悲情主义的诉求方法,把公主之死的责任推给自己的情敌王皇后。高宗看来是受到了武则天的影响,开始萌生废黜王皇后的念头。

《唐会要》一书,虽然是北宋王溥编辑的,但是吸纳了唐德宗时期苏冕四十卷的《唐会要》和唐宣宗时期崔铉的《续会要》,所以保存唐代国史资料比较多,向来为学者所重。这里的记录,也相对稳重。当时,王皇后联合萧淑妃与武则天斗法,武则天悲情主义的战斗技巧适合当时的情况,因为毕竟是母亲丧女,说一些丧失理智的话是可能的,而高宗看见受伤的母亲,也很可能同情心上涌。

但是,高宗新生公主夭折一事,《旧唐书》却没有任何正面提及,但是在则天皇后本纪的史臣曰中,写下了这样的文字:“武后夺嫡之谋也,振喉绝襁褓之儿,菹醢碎椒涂之骨,其不道也甚矣,亦奸人妒妇之恒态也。”其中,后一件事是指武则天残酷对待失败了的王皇后和萧淑妃,而前一件事“振喉绝襁褓之儿”,可能就是指扼杀亲生公主的事。《旧唐书》成书于后唐出帝开运二年(945),先后编写用了四年时间。为什么这件事没有写入《旧唐书》的正文,而是用“史臣曰”的方式表达出来,没有确凿证据,推测起来大概这个时候已经有了武后杀亲生公主的说法,但是不能坐实,只好用这种更具有个人意见的方式表达出来。

《旧唐书》这种比较概括的说法,到了《新唐书》中凌空一跃,变成了非常具体生动的描写。《新唐书·后妃列传》的文字是这样记载的:“昭仪生女,后就顾弄,去,昭仪潜毙儿衾下,伺帝至,阳为欢言,发衾视儿,死矣。又惊问左右,皆曰:‘后适来。’昭仪即悲涕,帝不能察,怒曰:‘后杀吾女,往与妃相谗媢,今又尔邪!’由是昭仪得入其訾,后无以自解,而帝愈信爱,始有废后意。”在这里,公主之死的过程详细而生动。

《资治通鉴》的记载,直接继承了《新唐书》,文字如下:后宠虽衰,然上未有意废也。会昭仪生女,后怜而弄之,后出,昭仪潜扼杀之,覆之以被。上至,昭仪阳欢笑,发被观之,女已死矣,即惊啼。问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适来此。”上大怒曰:“后杀吾女!”昭仪因泣诉其罪。后无以自明,上由是有废立之志。

仔细比较,《资治通鉴》这段文字基本采自《新唐书》。皇后看望新生公主,离开以后,武则天偷偷杀掉公主,然后伪装现场。唐高宗到场,武则天假装欢笑,掀开被子,发现公主已经死亡。询问左右,大家都说刚才皇后来过。于是皇帝大怒,认为是王皇后“杀吾女”。王皇后自然无法解释,于是皇帝开始产生废立皇后的念头。以上基本情节,两书都是相同的,而且细节越发生动详细。

但是,细节越生动越详细,越发引人怀疑。且不说《通鉴》对《新唐书》这种细节修改,已经使得过程发生变化。我们要问的是,倾向合理化的修改,意图是什么呢?可是,细节如此考究的《通鉴》,在描写这件事的时候,却没有比较清楚的时间定位,因为《通鉴》把此事放在永徽五年的年底来叙述,按照《通鉴》的体例,说明此事具体日月不清楚。作为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是这类史书的典范,对于历史事件时间定位的重视,《通鉴》也是典范。可是,在公主之死的问题上,《通鉴》可以花笔墨修改《新唐书》看上去不够合理的文字,为什么在更重要的时间定位问题上没有给出更具体的坐标呢?答案是无法清晰的,但是《资治通鉴》对此事信息的掌握看来是有限的,以致于重要的时间定位都不能给出,只能在《新唐书》的基础上对细节进行“合理化”的修改。

从以上的这些记载,我们可以发现,公主之死的文字记录,有一个由简至繁的变迁过程,在该过程中,重要的信息如事件发生的时间没有进一步的信息,但是细节反而越来越清晰。在中国古史研究中,曾经有过一个“层累地构造学说”,意思是古代的历史随着时间而越来越清晰,恰好证明是后人缔造的结果。文学史上也有类似的问题,作品在流传的过程中被不断地加工和创造,最后的模样与初始状况相去甚远。那么宫廷秘史,是否也有这种规律呢?所有的当事人都没有留下记录,那么后人是通过什么途径反而获得了更多的细节呢?所以,在今天,当我们面对的历史事实,有着一个由简至繁的描述过程的时候,我们至少可以提出疑问。

现在的史籍记录,不论是《唐会要》还是《新唐书》,对于王皇后地位的危机,多强调小公主之死带来的后果。具体而言,就是唐高宗从此开始有了废后的念头。其实,王皇后的危机不是从小公主之死开始的,而后来王皇后的被废,也没有证据显示公主之死发挥了作用。

王皇后的危机,在武则天入宫之前已经显现。王皇后出身太原王氏,在当时是天下一等士族。王皇后虽然出身名门,名正言顺,但是她跟高宗的关系似乎从很早开始就存在问题。高宗与萧淑妃连续生育一儿两女,证以《唐会要》的说法“时萧良娣有宠,王皇后恶之”的记录是有根据的。武则天二进宫,是王皇后引进的,而王皇后的动机很难说是光明正大的,因为她召武则天入宫,依然是与萧淑妃争宠的继续,“欲以间良娣之宠”。只不过事与愿违,武则天“既入宫,宠待逾于良娣,立为昭仪”。王皇后引狼入室,萧淑妃的恩宠虽然解除,但是武则天后来居上,王皇后依然不得宠爱。

唐高宗不喜欢王皇后,才是王皇后的真正危机所在。也正是因为皇后有如此危机,她的舅舅柳奭才在永徽三年七月,酝酿确立太子之事。《新唐书》李忠本传记录到:“王皇后无子,后舅柳奭说后,以忠母微,立之必亲己,后然之,请于帝。又奭与褚遂良、韩瑗、长孙无忌、于志宁等继请,遂立为皇太子。”显然,皇帝开始并没有同意皇后的请求,但是长孙无忌等朝中重臣纷纷出动,皇帝只好妥协同意。而立李忠为太子,文字记载很清楚,就是为了稳定王皇后的地位。而这个时候,武则天与唐高宗的第一个儿子尚未出生,更不要说公主之死了。

确立李忠为太子,并没有挽回王皇后的地位危机。就在太子确立以后不久,唐高宗与武则天的第一个儿子出生。这个儿子被命名为李弘,而李弘这个名字本身就意味深长。南北朝以来,道教为主的社会传播渠道,一直盛传“老君当治”、“李弘当出”的谶语,宣传李弘为真命天子。根据唐长孺先生的研究,唐高宗和武则天给自己的儿子命名为李弘,就有应谶而为的意思。而当时李忠已经确立,这不正暗示着对李忠的不认可,也就是对王皇后的某种不承认吗?如果说王皇后的地位危机来自武则天的攻击,不如说来自唐高宗很久以来对她的冷淡,而唐高宗命名儿子为李弘,其实已经预示着皇后的更大危机。明确地说,这个时候,唐高宗如果还没有换皇后的念头,这些问题都无从解释。

在李弘出生的这个时期,武则天与王皇后、萧淑妃的联盟,斗争已经有一段时间,而胜利的一方属于武则天。上文引证《唐会要》武后传、《旧唐书》武则天本纪和《新唐书》王皇后传说明,各书在描述双方斗争的时候,立场有所不同,但是武则天的胜利却是公认的。所以,武则天作为当事人,唐高宗对待王皇后的看法以及皇帝与皇后关系的幕后因缘,都是应该一清二楚的。王皇后从来没有得过高宗的恩宠,对于高宗而言,王皇后早就是昨日黄花。所以,废黜王皇后在唐高宗这里根本没有感情障碍,障碍只在朝中大臣而已。对于唐高宗感情脉搏了若执掌的武则天,对于已经失败的王皇后的继续打击,有必要付出亲生女儿生命这样沉重的代价吗?

唐高宗采取确实步骤推动皇后废立的时候,在申诉理由的时候,从来没有一句谈及皇后杀死公主的事情。

唐高宗推动废立皇后,是从说服太尉长孙无忌开始的,姿态低就,首先造访长孙无忌家。《资治通鉴》的记载是高宗“与昭仪幸太尉长孙无忌第,酣饮极欢,席上拜无忌宠姬子三人皆为朝散大夫,仍载金宝缯锦十车以赐无忌。上因从容言皇后无子以讽无忌,无忌对以他语,竟不顺旨,上及昭仪皆不悦而罢”。高宗给长孙无忌的好处是为了换取长孙无忌的同意,而具体申诉的理由是“皇后无子”。《通鉴》置此段文字于永徽五年(654)年底,说明具体月份并不清晰。

随后,到了永徽六年的六月,唐高宗继续推动废后,连续两天召开最高级会议,大臣中只有长孙无忌、褚遂良和于志宁参加。李积也被通知与会,但是他借口身体欠安并没有参加会议。根据《通鉴》的记录,唐高宗开宗明义,对长孙无忌等人说:“皇后无子,武昭仪有子,今欲立昭仪为后,何如?”《旧唐书·褚遂良传》的记录略有增加,高宗说:“莫大之罪,绝嗣为甚。皇后无胤息,昭仪有子,今欲立为皇后,公等以为何如?”唐高宗申诉的基点依旧是皇后无子,即使强调这是“莫大之罪”,也没有改变申诉基本点。

以褚遂良为代表的大臣反对废王立武,首先是王皇后无过错,其次是太宗皇帝的生前意志。看来,他们并不同意皇后无子是莫大之罪的说法。第二天再讨论,褚遂良强调的重点是武则天不合适。褚遂良一派大臣,认为王皇后无过错,当然没有提及皇后杀小公主的问题,而高宗也没有利用小公主之死来要求废皇后。雷家骥先生比较仔细地讨论过这个问题,认为所谓皇后杀公主之事,虽然一方面皇后“无以自解”,但另一方面,别人也应无确证证明她是否谋杀。“今上为何不以皇后杀死小公主或厌胜为由?遂良为何径谓‘皇后未有衍过’?可见这两件事仅是宫廷中的风波,王皇后起码尚未被坐实此二罪。”

所谓厌胜之事,我们下文讨论。这里继续讨论小公主之死。如果说小公主之死,确实让唐高宗开始动了废后的念头,那么他应该确实认定小公主是死于皇后之手。如果他不能确定小公主之死是否与皇后有关,那么他废后的想法就丧失了依据。同理,他如果认定是皇后杀了公主,那么他就应该理直气壮地用这个理由要求废皇后。反之,他在废后的申诉中没有提及这个理由,那么就说明他并不认定皇后是杀害小公主的凶手。总之,按照现在的文献记录,皇后被嫁祸杀公主,与皇帝产生废后想法是紧密连接的,但是在真正废后的时候,皇帝却不提这个事由,所以可以反过来证明,小公主之死,并不是皇帝废后想法发生的动因。

关于王皇后厌胜之事,各家史书的记载比较多,性质或有争议,但是不能认为是子虚乌有的。《唐会要》只说到武则天“俄诬王皇后与母柳氏求厌胜之术”一句,没有更多陈述。《新唐书》的武则天传观点与此相近,所谓皇后厌胜之事也是武则天诬陷的结果。《旧唐书》王皇后传记载为“后惧不自安,密与母柳氏求巫祝厌胜。事发,帝大怒,断柳氏不许入宫中,后舅中书令柳奭罢知政事,并将废后,长孙无忌、褚遂良等固谏,乃止”。皇后是否与母亲柳氏厌胜,明显存在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但是,不管厌胜真假如何,唐高宗利用这件事收拾皇后一家则是真实的。大约永徽六年六月发生此事,高宗立刻下令柳氏不得入宫,七月,把皇后的舅舅吏部尚书柳奭贬为遂州刺史,途经岐州的时候,长史于承素告发柳奭泄漏禁中语,于是再贬柳奭为荣州刺史。

从《旧唐书》的这个记载来看,厌胜事件才是唐高宗废后的导火索。《旧唐书》上段引文之后记述到:“俄又纳李义府之策,永徽六年十月,废后及萧良娣皆为庶人,囚之别院。”依照这个记载,高宗废后经过了两个阶段的努力。厌胜事件之后,不仅断后母柳氏不许入宫,罢去皇后舅舅中书令柳奭的中央官职,同时决定废后。因为长孙无忌、褚遂良等人的坚决反对才作罢。后来,又出现李义府的支持,于是唐高宗才掀起再次冲击,最后在永徽六年十月完成了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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