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一个月,就是三鹿毒奶粉事件案发6周年。河北省女子监狱昨天证实,于2009年被判无期徒刑的原三鹿乳业集团董事长、今年72岁的田文华已获减刑,刑期减至17年3个月。“当时我是负责整个三鹿乳业事件的代理律师,去年的改判减刑,司法系统也没有多少人知情。”案发时,担任过田文华代理律师的杨旭升表示。(8月1日,新浪新闻) 犯了如此大的案件,主犯突然减刑,从无期减至有期徒刑17年,一下子减轻了不少刑罚。在打击腐败如此的高压态势下,在公众对贪官极其憎恶的情况下,在这些贪官极大地玷污了党员干部的影响下,说实话,对贪官减刑,着实让群众心里不太舒服,这样贪得无厌的官员还能减刑,简直就是没有天理,毕竟当初因为三鹿奶粉而成为结石宝宝的那一幕还记忆犹新,让人难以忘怀。 当然,如果一个犯人在在押期间能认真改造,积极进取,只要符合了减刑条件,按规定减刑也未尝不可。关键是官方所说的“能够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劳动改造,先后获得考核记功奖励3次,被评为2010年度狱级改造积极分子”,这一切是否真实?所谓的记功到底是因为什么?又是什么规定成为田子华减刑的根据呢? 更何况,近年来监狱违规减刑事件频频被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了很不好的反响,让人民群众对政府官员产生了误会,抹黑了政府形象,疏远了干群关系。可以说,监狱的违规减刑事件比贪腐事件的性质还要更加恶劣。因此,如果官员减刑背后的真相成为了不能说的的秘密,只能是增加大众对于减刑背后的猜测,换来的只能是百姓的不信任。 针对这样的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给犯人减刑的细节理当公开,应该让百姓参与进来,同时要让百姓来判定是否可以减刑,毕竟当初案件的受害者是百姓。如今虽然反腐成效很明显,一大批的贪官落入了法网,但是切莫因为一些“减刑假释”而把来之不易的反腐成果大打折扣,只有将减刑的细节给公布出来,让更多的百姓知道减刑的真相,这样才能有效地缓解百姓对政府的不信任感,才能还社会一个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