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行赞导”,不是阮大铖的错。名列逆案,阮大铖被自己的组织成功拿下,基本过程大约如斯。 撇开阮大铖的人品不论,直接上升到“逆案”高度,实在有些很冤枉。毛羽健发难,魏学濂(魏大中之子)指控,朝野之东林同仇敌忾群起而攻之,崇祯朝刚起用为光禄卿的阮大铖,闪电式地回家了,且终崇祯一朝十七年,均废斥在野。 获罪闲住的阮大铖,郁郁不得志,先后组建过“中江文社”、“群社”,颇曾以诗文会友。也正是这些文友,向后人吐槽真相。张岱在携三位友人去南京祖堂山拜访阮大铖,对他的际遇发出了“圆海被谤山居”之叹,认为他名挂“逆案”实属被“谤”。陈子龙的弟子、抗清义士夏完淳则更为直接,干脆将此称之为“奇祸”、“枉案”。他在《续幸存录》中写道:“阮圆海之意,十七年闲居草野,只欲一官,其自署门曰:‘无子一身轻,有官万事足’。当事或以贵抚或豫抚任之,其愿大足矣,圆海原有小人之才,且阿珰亦无实指,持论太苛,酿成奇祸,不可谓非君子之过,阮之阿珰,原为枉案。十七年田野,斤斤以七年合算一疏,为杨左之通王安呈秀之通忠贤,同为通内,遂犯君子之忌,若目以为阿珰,乌能免其反云乎?” 明代象牙雕猴钮印 夏完淳的话说得很难听,但一针见血说出了关节所在:通内便是通内,不会因为交结的太监人品好坏而改变其通内性质。在他看来,若是指阮大铖与魏忠贤来往是“阿珰”,那么杨涟、左光斗等人交结王安,也一样是“阿珰”。阮大铖的“七年合算”疏,无非是说了真话。到“实话实说”栏目当回嘉宾,回来就要给人劳教,也是典型的以言代法了! 一度告假,两度辞职,最后冤案被办成铁案,阮大铖“四起四落”,刷新了官场沉浮的新记录。还是俗语说得好,打人不打脸,何况还是打党的脸。跟党作对,从来就不会有好果子吃。阮大铖冤,但不能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