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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常喝得烂醉的“酒鬼”么?

时间:2014-02-17 07:50 来源: 作者:潘来开 点击:
一次酒席上遇到一位老同事,问我近况,我回了句“酒话”:“在网上做 。”她问“收益怎样?”我答“白干。”于是她就关了这话题。酒醒后我悟出一个道理:在常人眼中,不要钱的文章就是没价值。道理是有的,“免费”的东西能信么?天上不会下白米。后来在

  一次酒席上遇到一位老同事,问我近况,我回了句“酒话”:“在网上做 。”她问“收益怎样?”我答“白干。”于是她就关了这话题。酒醒后我悟出一个道理:在常人眼中,不要钱的文章就是没价值。道理是有的,“免费”的东西能信么?天上不会下白米。后来在熟人间,我再也不提自己这没脸的事了。


  网上有一篇文章,题目很吓人:《鲁迅轶事:每顿饭必喝酒 常喝得酩酊烂醉》。据我的经验,凡戴着“出语惊人”帽子的文章,内容大多很糟,不该去看的。就像商店门前的动静,卖不掉才挖空心思编词大嚷嚷。但是冲着“鲁迅”两字,我却不能放过。这“酒鬼似的‘鲁迅’”,我从来没有读到过。天下还有别一个“鲁迅”吗?点开一看,“来源:解放日报”——这是有“价值”的:报纸要钱买,作者要收稿费的。


  通篇读完,知道这里所说的就是“1918年5月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短篇小说《狂人日记》”(《鲁迅轶事……》)的“鲁迅”。那么,这文章就是一篇“混账”。


  比如这本账说,“从1912年到1926年……鲁迅日记中,可以发现他去过的有名的餐馆就有65家!……包括:广和居、致美楼、便宜坊、集贤楼、览味斋、同和居、东兴楼、杏花村等等。这还是不完全的统计,鲁迅去过的餐馆应该超过百家。”(《鲁迅轶事……》)


  ——既然标明来源是“鲁迅日记”,那好办,就用“鲁迅博物馆资料查询”来核对。“从1912年到1926年《鲁迅日记》中,可以发现他去过的”餐馆是:“广和居”66次,“便宜坊”5次,“同和居”3次,“东兴楼”2次,“集贤楼”1次;“览味斋、杏花村”根本没有记载;去过的“致美楼”是在1933年,而且是上海饭店!这就是说,根据这位作者“不完全的统计”而开来的账,我们只能查实鲁迅去过的是五家,总共也没有“超过百”次!这就和“应该超过百家”的差距太大了。那么,这是“不完全的统计”,还是“完全的”瞎说?


  还有一个事实:鲁迅“从1912年到1919年”是单身在北京,这七十七次的“上饭店”,绝大多数是在这期间;1919年之后家眷来北京后只有四次(“广和居”两次,同和居一次,东兴楼一次)。这为什么不提呢?因为这是“上饭店的事出有因”,说出来就把“鲁迅与美食、美酒联系在一起”(《鲁迅轶事……》)的主题冲淡了。


  再如,“鲁迅属于每顿饭必喝酒的人。史料记载,他和郁达夫喝酒的次数最多。鲁迅酒量不大,经常喝得酩酊烂醉,而且在喝酒的过程中烟不离手。郁达夫在1933年曾作诗赠与鲁迅,其中两句写道:‘醉眼朦胧上酒楼,彷徨呐喊两悠悠。’


  鲁迅好酒这事还常被人拿来攻击讽刺,曾有人在报纸上发表漫画,画着一大坛绍兴酒,旁边缩着一个很小的鲁迅。”


  ——这些话也是闭着眼说的。“每顿饭必喝酒,经常喝得酩酊烂醉”的根据一点也没有;“史料记载”是一个海阔天空的大范围,让人无法查对;“和鲁迅喝酒次数最多”的不是郁达夫,而是“季市”,即许寿裳,因为在鲁迅喝酒最多的“1912年到1919年”,他俩同在教育部,是“吃来吃去的哥们”,这是可以从《鲁迅日记》查到。


  而“郁达夫在1933年”作的诗,却是抽打“鲁迅是酒鬼”的造谣者们的鞭子。“醉眼朦胧”,一看便知是取自鲁迅的杂文题《“醉眼”中的朦胧》,和下面鲁迅的小说《彷徨》《呐喊》相对,是个巧妙而工整的对仗。鲁迅文题中的“醉眼”打着引号,这是创造社冯乃超的“创造”:“鲁迅……常从幽暗的酒家的楼头,醉眼陶然地眺望窗外的人生”(《艺术与社会生活》);而把鲁迅“漫画”成“躲在酒坛的后面”,则出自叶灵凤的巧手。郁达夫先生的全诗乃是:“醉眼朦胧上酒楼,彷徨呐喊两悠悠。群盲竭尽蚍蜉力,不废江河万古流。”这样一看就知,“醉眼”是讽刺“群盲”的。所以作者要把后两句抹去,因为这可不利于他的闭眼瞎说。(参看《三闲集 “醉眼”中的朦胧、革命咖啡店注释》)


  文章还有一个小的瞎说:“1918年5月鲁迅……发表短篇小说《狂人日记》……被胡适称为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鲁迅为此请胡适到北京绍兴会馆吃饭”。


  ——这里的话很巧妙:以“鲁迅为此请……”而透露“鲁迅爱听奉承话”之消息。然而我记得胡适的“开山之作”言,赞的是《中国小说史略》。上网一查,有了:“在小说的史料方面……最大的成绩自然是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这是一部开山的创作……” (胡适《白话文学史·自序》)那么事情清楚了,“鲁迅为此请……”只是作者的“独特之见”。


  其实,鲁迅的喝不喝酒、醉与不醉,都不是要紧事。只要喝的酒来路明白,醉后也不坏人事。我这里只想指出,能卖钱的文章未必有价值,许多是“瞎讲讲”的!就拿这篇搬出《鲁迅日记》来吓人的文章,只需动几下手指,就能让他翻个跟头。也来据“1919年到1926年的‘鲁迅日记’”说,鲁迅是有过“三醉”的:1912年7月“甚醉”一次,8月“颇醉”一次,1913年4月“小醉”一次。1926年之后呢?我不用查就知道,肯定没有“醉”了。因为要有的话,人家“有价值的文章作者”,不比你更先知先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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