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朝时盛行男妓风根源竟然是大明律法
时间:2012-06-04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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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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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明朝的律法规定,在京供职的官员不得带家属,不得拜访妓女,由此而引发同性恋之风日盛。男妓院的公开成立,与这些因素不无关系,无形之中解决了官员们的焦躁问题,同时也充盈了国库。一个团体的风气与领导的作为不无关系,一个国家的民族风也与皇帝有关。
妓女在我们古代是很正常的职业,涌现出的色艺名妓更是数不胜数。男妓虽然也同时存在着,但却是极个别的现象。可你想象不到,在开放的明朝时期,不但有官方妓院,而且还有公开的男妓院,并涌现出一位名震京城的男妓,以超绝的技艺和姿色征服了无数的官员和进士,他就是出身南院的名妓李又仙。
时势造英雄,李又仙的出名并不是个意外。明代的妓院多为官方管理,暗地里从事生意的民妓少之又少。因为明朝的条令律法很是严格,朱元璋的酷刑治吏已使天下生畏,无论官与民都小心翼翼地,不敢触犯法律。明朝人民能够迅速走向繁荣富强,朱元璋功不可没,但是其后的几位皇帝,逐渐开始腐败了起来,励精图治早已忘记脑后。尤其是到了明正德皇帝时期,纵情声色达到了疯狂的地步,大兴土木建豹房供淫乐,并有史料记载皇帝尤喜美少年。连皇帝都喜欢男人,下面的官员会怎么样呢。
偏偏明朝的律法规定,在京供职的官员不得带家属,不得拜访妓女,由此而引发同性恋之风日盛。男妓院的公开成立,与这些因素不无关系,无形之中解决了官员们的焦躁问题,同时也充盈了国库。一个团体的风气与领导的作为不无关系,一个国家的民族风也与皇帝有关。正德皇帝的荒淫行为令人匪夷,供养男妓的南院堂而皇之,对进出的官员极度纵容,当朝的官员都以携男妓出游为荣。当然不排除,有的官员进出供养女妓院的青楼,青楼若只是对民众开放,也不会有多少收入。这显然增加了官员拜访女妓的难度,也促成了贪污腐败日趋严重。但是大势所趋,明目张胆者毕竟是少数,不敢上青楼,只能上南院。男妓院由此而门庭若市,被称之为“南院”。李又仙就是在这个时候脱颖而出。
李又仙的父亲也是一位官员,他随父解钱粮上京,被响马抢劫一空。李父明知不能交差,本欲一死了之,十五岁的李又仙劝父变卖家产以抵损失,可仍差一百余金。李又仙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自告奋勇去沿街卖身,最终被南院的老鸨看中买下了。一百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身价之高可见李又仙的色艺的超绝了,老鸨可真是舍得下血本啊。实际上,李又仙出身官宦之家,从小就受过良好的教育,琴棋书画的无不精通。尤其是容貌优胜,极具女性特征,以至于后期为“妾”三年,竟未被发现。
话说李又仙入南院后,为了保全父亲和全家受尽屈辱,他抛弃荣辱义无反顾。但风月场所可不是那么好混的,南院的管理极其严格,男妓稍有待客不礼或小错误,就会被老鸨拳打脚踢。李又仙早已做好了打压的准备,很快融合在其中,和其他男妓一样着女装,极不情愿地以姐妹相称。书到用时方很少,这句话适用于任何场所,李又仙的博学派上用场了,仅三个月就扬名了,一年的时间名震京城。
没有了尊严和原则,就算是生活在天堂,那也只是一个躯壳而已,更何况是风月场所呢。李又仙能够走出南院实属不易,应该感谢一个姓匡的年轻人,就是他找人帮忙托关系,通过官府对南院施加压力,给了老鸨一些钱,才将李又仙平安地赎了出来。李又仙脱离苦海,那个感激劲儿就别提了,愿意以身相许,为“妾”三年,以报答知遇之恩。这其实是一份畸形的爱恋,但与盛行的男妓之风相比,显然是小巫见大巫了。李又仙就这样男扮女装嫁入匡府,谨慎行事践行三年之约,竟然瞒过了匡府的上下。只是没想到,姓匡的被冤案牵连入狱,李又仙将其子抚养成人后,恢复男身过起了隐居的生活。
关于明朝男妓的历史记载有很多,在民间的传闻更甚,盛行的男妓之风,已在民众的心里留下伤痕。李又仙的故事,凄婉真实地再现了,大明王朝由胜转衰的大转折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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