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派五大员出洋考察宪政,分别是镇国公载泽、户部侍郎戴鸿慈、兵部侍郎徐世昌、湖南巡抚端方,商部右丞绍五人,分赴东西洋列国考察,各至一国。不少士人认为,此举是立宪先声,额手称庆,歌诵皇室圣明。 下诏“预备立宪”,五大臣回国后,光绪32年7月13日(1906),清廷下诏预备立宪:“我朝自开国以来,一脉相承,谟烈昭垂,无不因时损益,著为宪典。现在各国交通、政治法度,皆有彼此相因之势,而我国政令,积久相仍,日处阽危,忧患迫切。非广求智识,更订法制,上无以承祖宗缔造之心,下无以慰臣庶治平之理。 是以前简派大臣,分赴各国,考查政治。现载泽等回国陈奏,皆以国势不振,实由于上下相瞪,内外隔阂,官不知所以保民,民不知所以卫国。而各国之所以富强者,实由于实行宪法,取决公论,军民一体,呼吸相通,博采众长,明定政体,以及筹备财政,经划政务,无不公之于黎庶。又在各国相师,变通尽利,政通民和,有由来矣。 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语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徒饰空文,何以对国民而昭大信?故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厘财政,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 著内外臣工,切实振兴,力求成效,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着各省将军督抚,晓谕士庶人等,发愤为学,各明忠君爱国之义,合群进化之理,勿以私见害公益,勿以小忿败大谋,尊崇秩序,保守和平,以预备立宪国民之资格,有厚望焉。将此通谕知之,钦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