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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级干部因患艾滋被放行,艾滋也成法律漏洞?

时间:2015-06-01 15:03 来源: 作者:杜乐 点击:
现在的官员为了逃脱法律的惩罚,每每杀了人了就说有精神病,吸毒的还说有艾滋病。那么,请问,这样“身残志坚”的一些人缘何过五关斩六将被挑选到了政府机关,打着为民服务的幌子行捞金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至实?请问,这样一位干部能否以患有艾滋作为逃脱法律追

身为中央某部委副处级干部的穆林(化名)在微信上联系了一名男子后,携带一小包冰毒前往该男子住处,还未来得及吸食毒品便被民警抓获。由于持有冰毒不足10克,朝阳警方日前对穆林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此外,由于穆林患有艾滋病,警方在当面宣读了处罚内容后,决定对他不予收拘。

这则新闻近几日一直处于网络舆论的顶端不是毫无缘由的。虽然新闻中警方解释此副处级干部携带毒品量少并且患有艾滋所以不予关押。但是这样所谓的事实难道不是越描越黑,难道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嘛?不予收监难道不是因为特权?作为一个管至八品的官员,不仅仅染上毒瘾更是患上艾滋,难道这样的官员还能得到群众的信任能代表国家代表群众吗?

现在的官员为了逃脱法律的惩罚,每每杀了人了就说有精神病,吸毒的还说有艾滋病。那么,请问,这样“身残志坚”的一些人缘何过五关斩六将被挑选到了政府机关,打着为民服务的幌子行捞金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至实?请问,这样一位干部能否以患有艾滋作为逃脱法律追责的理由?

我们都知道《刑法》规定:怀孕的妇女不能被处以死刑。前段时间有过一段报道,说是一名妇女为了逃脱死刑就一直怀孕。我们都知道这是钻了法律的空子。而新闻中的这位副处级干部难不成也要将艾滋变为法律的漏洞?况且,是怎样的势力与利益,让人民的警察为了这些特殊的人民期满群众,这不得不引人深思。

笔者认为,天子犯法都与庶民同罪,遑论一个副处级干部。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更没有漏洞,做错事就必须遭受惩罚。这一审判结果是不能给大众交代的,更无法平息网络上的舆论与众怒。我们等待这个事件的后续和完美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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