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身穿朴素旧衣,一边受贿敛财千万;一边重抓廉政建设,一边借干部升迁大收红包。一路受贿、一路伪装、一路提拔,系列违法乱纪行为持续长达16年之久。4月初,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原副市长毛绍烈一审获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万元。(5月4日 人民网) 平时衣着非常朴素、简洁,所穿的衣服大多是旧的,在外人看来,这就是一个两袖清风的好干部、好领导。在案发前,广西纪检、检察机关均未收到任何干部群众反映其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这就是典型披着羊皮的狼,据悉:对于熟悉的商人和干部,从数千元的“红包”至百万元的巨额贿赂,毛绍烈一概收入囊中。 这些受贿几乎都离不开钱在作祟,官员一旦有了权,就想怎么样才能有钱,钱从哪里来?就一个字“贪”,有了钱就会腐败,最后都会受到相应处罚。下一任或许又会重蹈覆辙,这就形成了一个落马官员的轨迹,谁也别想“脱轨”。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是基本的为官之道,但是总有部分官员的为官理念却是背道而行,却一味遵循“为人不做官,做官必须贪”。心里随时在想,如今我有权有势,缺的就是人民币,也想过过有钱人的奢侈生活,一条路就走到“黑”了。 官员应该想想权从哪里来,该用到什么地方去,将来能“带走”的是什么。权利是人民赋予的,理所当然就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能勉强官员们做农民的“儿子”,但是起码不能做人民的“老子”,不能事事都是你说了就算。你的话就是“圣旨”就是法律,有这样思想、有这样行为的官员迟早都要落马。 看看所有落马的官员,最后还是要将四处藏匿赃款赃物“贡献”出来,幸运的是:自己曾经是“有钱人”;不幸的是:自己却充当了“保管员”,到头来弄得人财两空。当被查处时,才后悔莫及,早知这样、何必当初。(文/柳暗花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