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出国游,常出入酒楼大吃大喝,戴万元金表……诸如此类“明显高于一般生活消费”现象一旦遭举报应停止低保。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草案)》(简称《办法》),加大对于骗保的处罚力度,引导有劳动能力低保户再就业,拒绝推荐就业两次将被停保。 当今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群众的收入在不断增加,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贫困群众仍然存在。各地针对贫困群众和当地的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低保政策,给贫困家庭提供一些帮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吃饭问题。但是一些人会对低保资金产生错误的一些想法,认为低保一旦申请到手就可以一辈子拿下去,那么低保金岂不成了唐僧肉? 社会上有很多因为疾病、残疾、失独等种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这些人群确确实实需要一笔低保资金来维持生计,这无可厚非,我们的政府单位还应该主动为这些家庭提供服务,各地的低保资金也大多用在这些人的身上。在这些人当中有可能通过一些手段而脱贫的,我们也不能放过,毕竟要真正的脱贫光靠政府是不行的,还应该靠自己的双手。现在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低保管理政策,对低保群体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取尽取。所以拿低保金并不是长久之计。 各地加大对这类群众的帮扶力度,为他们提供技术培训、推荐就业岗位,对通过一定手段可以脱贫的人员进行帮助,从而脱离低保群体。广州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从推动低收入群体再就业,避免“养懒人”。明确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应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就业培训,接受推荐就业。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就业培训或推荐就业两次以上的保障对象,将由区民政部门停止低保待遇。笔者看来,拿低保金并不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有脚有手、有劳动能力、不笨不傻的人就应该从低保人群中除名。 当然,低保金发放也是因人而异的,如:失独家庭、重度残疾对象、精神残疾对象.....低保金对他们来说是救命的钱,我们也应该保护。各地还应该加大对地区贫困人群的调查力度,对新增家庭主要劳动力重残对象、新增家庭重大疾病对象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应该帮助其纳入低保范围,帮助他们解决暂时的生活困难。不错保也不漏报,让低保资金能够真正的惠及贫困群众。 低保资金是我们国家为贫困家庭、弱势群体等人员发放的吃饭钱,如果你不属于这类人,那么请你不要觊觎。如果不幸你被纳入进来了,也要努努力让自己尽早离开这个队伍,这才是正确的选择,毕竟低保金不是唐僧肉。(勤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