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曝阜阳市2014年公共自行车系统政府采购总费用为6488万元,采购自行车数量为6500辆,平均每辆自行车的采购费用约为9981.5元,近万元的“天价公共自行车”涉嫌滥用政府采购资金,由此引发了网络热议。网友质疑,为什么我们老百姓平时花一、两千元就可以购买到的自行车,在政府采购后就高到近万元一辆?这里面是不是存在权钱交易的“暗箱操作”呢? 虽然时候安徽阜阳市政府经过调查后及时作出回应:“天价公共自行车”系误读,这一公共自行车系统的6488万元总采购费用中不仅仅只包括6500辆自行车,还同时包括了该项目的工程建设费和运行维护费用等。但对于政府的回应,网友们确认为这是强词夺理,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误解呢? 笔者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当地政府政务公开的不明细。在阜阳市政府的回复中只是笼统的说出该项政府采购包括了哪些部分,但是并没有说明每一项采购内容的具体价格,让老百姓觉得这又是一次“灯下黑”的操作。我国地方政府的政务公开应该更细更全面更有针对性,不要停留在只公开“类”、“款”层面,应向“项”、“目”方向“进化”。只有不断增加政府账单的透明度,使得老百姓看得到、看得明白,真正做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才能将政府权力的运行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中,才能避免这类“天价公共自行车”的误解再次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