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省在执行国家二孩政策时,附加了一项规定,要求二孩申请人必须先行退回此前享受的独生子女奖励金。这令很多人十分不解。(人民日报 11月25日) 众所周知,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被称为“银发中国”。这是我国现阶段面临的最为突出的新国情之一,为了减缓老龄化速度,平衡人口年龄结构,国家出台了二孩新国策。但一些地方在执行该项国策时,规定二孩申请人先退回已经享受的独生费,就像河南这样,让人进退两难,进则须退奖励金,退则放弃生育二孩,令人费解。这种做法,往轻里说确有“吃拿卡要”之嫌,往重里说就是扭曲国家新政策,妨碍政策的执行,有违国家破解老龄化难题的强烈愿望,实为不妥之举。 一方面,要求二孩申请人退回之前享受的独生费,这必然让人理解为是一种变相的“吃拿卡要”,也像是一种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交易行为,以独生费换取二孩准生证,虽然多数群众会毫不犹豫地退回本不该返还的独生费,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会感谢政府,因为这不过是群众感到用政府的奖励金换个孩子是一件“划得来”的“买卖”而已。这样的“心甘情愿”不但不会拉近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反而会让党群、干群关系演变成一种畸形的市场关系。 另一方面,河南的这种做法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生育二孩先退还独生费,这就意味着,新出台的二孩政策推翻了之前提倡的计生政策,群众响应只生一胎政策的行为不再受到政府的认可,因此,就得收回之前享受的独生费。这就如同一名干部响应国家号召在某地任职为民服务,干下了一番事业,做出了一番成绩,当地群众大受其益,后因国家需要,被调到另一地方任职,之前所有的功绩都要被抹掉一样荒诞滑稽,毫无逻辑可言,是一种典型的新政策不理旧“账”的举措。 二孩国策岂能卡在独生费上?希望各地政府能在执行国家政策时多念念“为民服务”这章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