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虞城县工业路南侧,三排两层或两层半的21栋联体别墅拔地而起,形成一道独特的“景观”,这个被虞城县国土局认定为非法建筑的建筑群,在查处声中,一部分已经封顶,现场,工人正在施工。虞城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队长童百展说:“我们没有强制拆除的权力。”(11月19日《大河报》) 最近违法建筑十分猖狂,而最近的执法部门却显得很低调。不是不敢拆,就是不能拆,或者没权力拆,要不就拖着不拆。形成这种情形,到底是违法建筑的威力无边还是违法建筑背后的势力太强。 从横沥镇中山路的一名户主,私自将报建4层的楼房加建至6层。群众向横沥镇多个部门投诉,4个月过去,这一违建行为没有得到遏制。直到今天的河南省虞城县工业路南侧,三排两层或两层半的21栋联体别墅拔地而起,被认定非法建筑仍然继续施工。如出一辙,背后不是有副局长的儿子就是有几个开发商,不是副局长或是开发商强大而是权力和金钱的势力太强。 2010年9月10日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一家三人拒拆自焚事件轰动全国,这样的事件不是一件两件,为何在针对平民百姓的时候,强拆的权力就用得淋漓尽致;针对手无寸铁的群众的时候,为何又使上了浑身解数;把平民百姓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权力又成为了恶势力。 权为民所系难道只是一句响亮的口号?不畏强权难道只是一个鲜红的标题?作为人民的公仆难道不应该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难道不应到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权力面前就不是人人平等了吗?人民赋予的权力什么时候只为权和钱服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