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报,11月2日,鹤壁市淇县供电公司朝歌供电所所长杨树森、员工王海笑等6人,在个人消费时,与用电客户发生纠纷,擅自给用电客户停电,严重违反了《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不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杨树森撤职、行政记大过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并扣罚绩效奖金6个月;给予王海笑待岗、留用察看2年处分,扣发绩效奖金6个月。其余相关责任人及上级主管部门责任人也被分别给予处分。(《新京报》 11月10日) 酒后泄愤,拉闸停电,这样的权力报复行为,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供电所长虽然拥有执法权,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妄为,想什么时候拉闸就什么时候拉闸,想对谁限电就对谁限电。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不准”中,第一条就是“不准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拖延送电。”我们这位供电所长不可能不知道有这样禁止性的规定,而是在权力膨胀的心态之下,唯我独大已经失去了对权力的敬畏,根本就没有考虑到公权滥用后果的严重性。 实际上在近些年来的新闻报道中,我们也发现了不少官员流氓化的影子。官员打人,酒后斗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尤其是去年曾经轰动一时的交通部官员“猥亵”女童事件,“我是交通部派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敢跟我斗!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再比如过去发生的天津南开某法官叫嚣“我就是法院”, 派出所长硬闯省人大抓上访群众,并叫嚣“省人大不就是个法律监督机关嘛,你管不了我”广西合浦一副县长挥拳打折交警鼻梁等等。 盘点完这些奇葩新闻,笔者真的忍不住要问一句官员的痞气从何而来。痞气,说得文艺点,应该叫“江湖气”,说得市井点,大概就是“流氓气”!无论是“江湖”还是“流氓”,在笔者的潜意识里,一直和“官”搭不上边,就如同警察和小偷,天生就是冤家对头,水火不能相容。明明是应该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却在一些恶劣习气的侵蚀下逐渐变得飞扬跋扈,手中的公权也自然沦为他们为虎作伥的筹码。 要破除官员身上的痞气,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加强对公权的监督,只有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确保权利为民所用,才能堵住“假公济私”的缺口。同时,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应注重自身修养和素质的提升,近来,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在不同场合,多次要求领导干部加强读书学习,有的还直接开出书目。这些良苦用心和昔日孙仲谋的初衷是同向的。我们的领导干部们,理当把读书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精神追求、一种工作责任,如吴下阿蒙那般吸纳良言、夜读古今、让人刮目才是。 事实证明,官员痞气的核心是滥用公权,扯大旗做虎皮。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口吐狂言、飞扬跋扈。正如孟德斯鸠所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因此,一定要加大对权力的制约力度,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持续做好权力监督这篇大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