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城管队任保安队长的付某同其女伴王某一起,向摆摊的游商收保护费,记者昨天获悉,付某和王某因敲诈勒索罪分别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10个月。(11月4日 京华时报) 在朝阳区双柳社区便民市场外经营散摊的摊主黄先生称,从2011年3月摆摊到2012年3月撤摊,向付某交了约6000元,“有两个月挣得少,实在没钱交保护费,付某就叫了几个社会上的人来威胁我。一天晚上11点多了,几名男子手里拿着木棍,把我的摊儿给砸了。”黄先生称,他觉得实在干不下去了,就到别的地方摆摊了。对此,付某及王某均辩称,没主动收钱,摊主交钱是自愿的,两人没有威胁他们。 作为城管,应该主动的维护好城市的市容市貌,依法开展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相关工作,维护好市民们的正当利益。但付某作为城管队保安队长,不仅没有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反而做起了混混之流所擅长的收保护费的行为,不给保护费的摊主就砸摊,给了保护费的保护这些摊贩不受城管的查处。这样的城管不是流氓混混却胜似流氓混混。作为政府官员,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反而利用手中的权力强迫群众给自己好处,这样的行为实在是辜负了咱们人民群众的信任,这样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更是疏远了干群关系。 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强,不少官员滥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行为不断被曝光,政府腐败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官员的腐败,归根究底,还是因为制度的监管不到位,这些官员利用制度监管的漏洞大肆掠夺民脂民膏。 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继续发生,也为了保障政府部门的清廉作风,笔者认为,光是严厉的打击反腐是不够的,还需要将相应的监管制度进行完善,让官员们没有空子可钻,这样才能在反腐道路上一劳永逸。(唐爱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