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农科院培育6年且已近收尾阶段的科研苹果在一夜之间被全部偷光,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10月20日 人民网) 这是继2003年北京市天价葡萄被偷摘案、2012年郑州天价科研桃案的又一起天价科研成果被盗贼毁灭的案件。首先科研苹果的价值是不容置疑的,据韩明三介绍,这种新品种如果投入使用,每亩可为果农节省3000元-4000元,即便只是青岛地区使用,损失的经济也是以亿元计量的。如此珍贵的苹果,理应有相应的监管制度,确保其免遭损害而顺利实现科研价值。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占地一亩半左右的苹果在一夜之间被偷,却没有被任何人发现,或者被监控记录下来。因此,且不说盗贼是否知道苹果的价值,我们在痛斥盗贼的同时,是否该反思,天价苹果被盗难道责任只在盗贼吗?实际上,天价苹果被盗,折射出青岛市农科院对科研苹果的监管和保护严重缺位。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 首先是科普知识的缺失,连韩明三都不确定盗贼是否知道被盗苹果的价值,要使科研苹果不被偷摘,就需加大宣传力度,提前打好“预防针”;其次是安全防范意识缺失,盗贼长驱直入如入无人之境,暴露了研究所疏于安全防范,为此研究所要加强硬件投入,及时修复围墙缺口、加装摄像头、防盗网并安排专人值守,不给盗贼留下任何可乘之机。同时,要从自身找原因,坚持用制度管人,建立责任机制,对造成一定损失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从根源上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