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题为“鄱阳城管暴力执法围攻殴打妇女”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发网友热议。11日上午,人民网记者联系到江西省鄱阳县城管部门,一位李姓负责人表示,视频内容属实,他们将处分打人者,至于怎么处分,要报局领导批准后才能公布。(新华网 10月13日) 笔者记得前不久,社科院蓝皮书《形象危机应对研究报告2013-2014》称,官员形象危机呈“多元高发”态势,群众认为2013年形象最差的官员群体依次为:城管、学校领导、医院领导、村干部、警察、国企领导和民政干部。 从高大挺拔恢宏的“城管大厦”,到暴跳如雷的城管“踩头大哥”,从装备齐全的特殊雷人城管队伍,到享受中年妇女膜拜的城管“威风三人组”…笔者不禁感叹道,城管如此五花八门的展现“身手”,也难怪不登上排行榜的冠军。 城管本就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因为他们接触的大多是经济条件很差,连基本生活都保障不了的困难户,像这种亟需社会关心、大众救助的人群,如果硬碰硬执法、活生生驱赶,只管不问、只堵不疏,只会导致两种结局,一种是人神共愤,一种是玉石俱焚。 细心的朋友不难发现,在很多事件中,城管扮演的都是“大爷”的角色,一副嚣张气十足的样子,和执法者的身份极为不符,更像是过去的土豪麻匪所为。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笔者都为他们感到羞愧,因为这些飞扬跋扈的行为,实际是对法治的公然漠视、对“群众路线”的公然挑衅的恶行,真是让政府羞赧让民众愤慨。 执法权本应是一项很严谨的权利,是政府赋予执法部门惩奸除恶、剔除不良现象、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特权”,对于执法者的“准入门槛”和综合素质,自然是不言而喻。可苍南县的城管随意变更执法主体,居然聘请既没有执法资格证又有打人前科的民工进行随意“执法”,这难道不是对执法权的蔑视和亵渎吗? 执法者为何频触红线、屡耍威风?是执法队伍的监管机制出了问题?是执法队伍本身拥有太多特权?还是执法者误解了“管”字的内涵,有着太多优越感?笔者始终认为,外因必然通过内才起作用。执法工作既然是和百姓生活最戚戚相关的职业,执法者也既然是社会关注度最高的人群之一,那么,就请你们切实负起责任来,无论是公安执法、城管执法、文化执法、建设执法还是卫生执法,都应做到该出手时才出手,该出手时也必须出手,要敢作为,不要乱作为,管好你们应该管的,比如老百姓的衣食住行、老百姓的生身安危…对于执法这门很考“手艺”的技术活,笔者也呼吁,执法监管部门应大力提升执法者的综合素质,帮助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利观,让其将正确的执法理念和科学的执法方式入脑入心,只有这样,执法队伍才能成为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正能量,才能成为社会秩序得以正常运转的坚强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