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晚,在桂林市雁山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路段,一辆皮卡车追尾一辆吊车,皮卡车司机刘某被送到医院抢救,于9月22日抢救无效不幸身亡。经查,刘某为雁山区雁山镇财政所所长,事故车为单位公车。事发当天为星期天,刘某驾驶公车有公车私用之嫌。9月24日,雁山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刘某是否公车私用,由雁山区纪委介入调查。(9月25日,新华网)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轿车早已进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了方便出行的小车。但是,在车辆迅猛增加的同时,交通事故也不可避免地随之增多,俗话说车祸猛于虎,车祸不仅给肇事者带来了灭顶之灾,更是给车祸死亡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痛苦。 这不,桂林雁山区雁山镇财政所所长刘某因为公车私用与一辆吊车追尾,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这样的事件再次提醒广大公职人员,车祸猛于虎,更不要公车私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其实,当前车祸发生之多,是人们所公知的事情,但是一旦车祸与官员沾上边,就会瞬间成为舆论质疑的焦点,这次事件也毫无疑问的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据了解,雁山镇纪委陈书记介绍,刘某驾驶的皮卡车是镇财政所公务用车,由于雁山镇离市区远,在公车管理使用与市区有区别,允许下班开公车回家停放,并将路线报雁山区纪委备案。双休日严禁公车私用,如有公务要用公车,要向负责公车管理的责任人报告。刘某是财政所所长,也是公车管理责任人。刘某当天是否执行公务,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笔者认为,要切实管理好公车,不让其为私人所用,关键还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和解决监督过程中的透明问题,每一个好的制度背后,都需要更为科学、细致和坚决的落实与执行。否则,只会让制度流于一种形式,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