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次去“敲诈”并殴打养猪户郑立海的时候,河北泊头市侯落鸭村村长侯志强被郑的小儿子用铁镐打死了。在许多村民眼中,侯志强喜欢“打仗”,经常殴打村民,还曾私自扣留选票,“填上自己名字后再塞进选票箱”。他的死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为民除害”,所以,才会有96名村民联名上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轻判”那个失手打死他的年轻人。(7月16日 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多次表示要严惩横行乡里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但“村霸”新闻持续高密度显示,说明村霸问题并没有出现根本性好转。“南霸天”侯志强不仅把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当 常便饭,而且以暴力操纵选举,坐上了村长的交椅,就是现实中的一个典型。“村霸治村”没有良效制衡,“南霸天”作为一起刑事案件,决非一顶孤立的帽子,此案件背后的基层党建问题也值得反思。笔者感叹,怎样才能避免村民打死村长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基层治理如何才能进入良性轨道? 究其原因,我国的“村民自治”问题频发,是由于我国农村缺乏选举传统以及素养不足,导致村民选举很容易遭操控。而对村民选举有指导、监督的乡镇政府,有时不仅未尽到责任,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侯志强长期操控选举,甚至私自扣留了本应发到村民手里的选票,填上了自己名字后塞进了选票箱,这些违法举动镇里丝毫没有察觉,由此可见当地在维护选举公平上的严重渎职。这就需要更上一级的监管部门及时发现违法的地方,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监督,让基层违法之事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笔者认为,要加强对基层自治组织及其干部的管控,就必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出重拳、下猛药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绝不能让基层自治组织成为监管的“真空”地带;基层公安部门要主动出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严打涉黑案件,打掉黑保护伞,自查自纠“灯下黑”,为推进基层自治的健全发展保驾护航,让村民对法治充满信心。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乡村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亟须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第二阶段,竟然在基层干部中屡屡出现“村霸”,这无疑不是群众路线的正常节奏,应引起我们的警惕。因此,我们要好好反思一下,村霸横行背后,有多少纵容、默许、不作为?或许,“村霸之死”,是一道很好的乡村治理考题,有关方面有必要对那些交“白卷”的干部进行一次清理,对农村环境经行一次“净化”。(作者:曾阿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