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9日上午,河北省邯郸市涉县井店镇台北村村民杨爱芳被打死在村头。不久案件告破,村党支部书记、村司机和一名村民被抓。日前,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书显示,杨爱芳确实是被村支书花3万元雇人打的,原意是打断她一条胳膊或一条腿,让她不能再上访。(9月17日 来源:中国网) “村支书雇人打死上访村民”听起来着实令人震惊,但其却在现实中不断“上演”。比如去年郑州市航空港区大老营村村支书雇人教训钉子户肖马来致其死亡被判死缓的事件。当然,作为这些事件背后始作俑者的村支书们,无疑都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从严惩处和制裁。不过,此次河北这名花钱雇凶打死上访户的村支书却只判刑3年的结果,着实让人有点费解。 众所周知,上访特别是“闹访、缠访”和“非法信访”给基层工作和社会的和谐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或不稳定因素,也给基层干部带来了诸多不必要心理和工作上的压力,特别是越是经济发展好的地方越容易产生上访户,即使是“有的问题不关政府的事,但只要上访就是政府的事了”。所以,如何有效破解这一难题也成了当前各地各级政府部门特别头疼的事。 虽然,目前国家对各省市不再搞全国范围的信访排名、通报,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的新思路和“不能越级上访”的规定,仍是将这信访工作和矛盾的化解工作交给了基层单位和干部。而且,从现实操作的情况来看,各省市县仍是将信访工作纳入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这更是给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带来了极大的稳控压力。 再说,一些村干部认为自己不是国家的公职人员,不具备公务员身份,况且稳控“上访户”也是上级安排下来的任务,自己也只是一介“草民”,出了什么事,大不了一走了之,不干这个差事。由此来看,出现村支书找人教训“上访户”似乎也就是一些“意料之中”的事了。只是,为何当地相关部门却能如此“袖手旁观”,未能做好相关的教育管理工作呢? 特别是在大力倡导依法行政的背景下,对于这些上访群体,不论是正常合理的上访,还是缠访、重访,相关部门都应有相关的解决和处理方式。如对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和具体困难,必须以为民务实实际行动解决到位,对无理诉求要解释到位,对“缠访、闹访”和一些非法上访行为,应依法严厉打击,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又为何要让基层干部去做这些无谓的“牺牲”呢? 当然,作为一名村支书,既是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又是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的执行者,其更应坚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原则,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又岂能为图自己的一时安逸而教训或打死这些上访村民呢?所以,相关部门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上访行为、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的同时,更应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管力度,对违法乱纪者予以重惩。如此,才能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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