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是当事人手中“发回重审”的二审裁定书,一份是同一案号、公布在最高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维持原判”判决书,两份裁判文书相差3个多月。昨天,该案的审判长、河北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史占群法官称,上传“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是错的。(9月16日 《新京报》) 上个月网络上对于“双胞胎”新闻事件的关注才刚刚消去,如今又爆出了“双胞胎”判决书,这不得不让大家感叹“双胞胎不常有,今年特别多”。如果说“双胞胎”新闻只是工作人员懒惰的工作态度造成的失误,那么“双胞胎”判决书就不只是失误那么简单。 判决书相对于新闻更严肃,一纸判决决定当事人的命运归属,所以如果大家对于“双胞胎”新闻更多是付之一笑,那么对于“双胞胎”判决书则必然有质疑和追问。 同一件案子,同一个文号,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显示是“终审维持原判”,而当事人手中的判决书却是“发回重审”。撰写文书是严肃的事情,有些字词更是需要字斟句酌,几易其稿这都是正常的事情,也是必须的事情。但是修改更多是在字词上下功夫,为什么会出现结果都不一样呢? 事情其实稍微推理,也不难分析出结果。该院在宣判的过程中先是准备了“维持原判”的判决书,但是在判决之前,由于其他的原因,不得不修改结果,所以只有将准备的判决书结果处进行修改,但是经办人误将初稿当成了定稿上传至网上。 如果事情真是如此,那么笔者不禁要问,法院的宣判难道是可以随便更改的?判决到底是依照法律为准则,还是人为决定?同时判决书结果前后不一,这中间的转变,究竟有什么隐情和故事?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笔者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事件进行调查,尽快还群众故事的真相。如果事件背后确实存在“徇私枉法”的问题,对于责任人必须严格查处,树立法律的威严。 姓名:关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