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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酒烈士”:“陪酒死”悲剧何时休

时间:2014-07-30 11:41 来源: 作者:胡远 点击:
笔者认为,在陪喝酒问题上,还是有“周瑜打黄盖”一家愿挨,一家愿打之嫌。从这个意义上说,把所有责任全部推到领导身上是有欠公允的。事实上,公款吃喝屡禁不止,并且愈演愈烈才是陪酒猝死的祸根。然而,因公喝酒死亡或者伤残算工伤,甚至追认为|“烈士”,才使陪领导

近日,有网友向本网反映,7月14日晚,湖北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一名年轻干部,因陪调研的州局领导喝酒过量而猝然身亡。7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该逝者在来凤县殡仪馆火化。目前,该局已处理了家属安抚事宜。 (腾讯网 7月29日)

长期以来,“因公醉死”而被追认为“酒烈士”的事例屡见不鲜。不过,以前这样做都是暗地里操作,一般不敢大张旗鼓进行,以免引起公众质疑。现在好了,“因公醉死可算工伤”的说法一出,等于是为“酒烈士”们正了名,今后再表彰起“酒烈士”来名正言顺,再也不用躲猫猫捉迷藏了。真可谓,江山待有特色出,喝酒悲剧不时传。

大吃大喝是一些党政机关的常态,尽管三令五申,但依然难以根治。而这,也是群众最为痛恨的常态腐败之一。“八项规定”之下,惊叹还有年轻干部因陪调研领导喝酒过量而猝然身亡,不难从其中嗅到“顶风做案”的江湖味道。笔者曾听闻有一种流行说法,谓官员大吃大喝是在其位、喝其酒,不得已而喝之,听起来俨然是“公”对官员施加了某种强制。但是,实际上,禁止公款吃喝早已三令五申。在“公款吃喝”、“因公醉死”现象中,“公”其实是无辜受害者。官员不顾禁令,拿纳税人的钱大吃大喝,其实是滥用公权力,不乏犯罪嫌疑。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中央政治局率先垂范,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带了个好头。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厉查处并公开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涉事官员轻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重则丢官免职,处理不可谓不重。这使得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在很短时间内有了明显转变。然而,我们也注意到,即使在高压态势下,一些违反八项规定的事件仍屡禁不止,比如说干部饮酒致死事件。有网友表示,干部饮酒致死事件,再次暴露出官场酒桌陋习积重难返,干部队伍建设任重道远。干部作风不改,酒桌陋习不改,干部饮酒致死事件就不会止于此。

笔者认为,在陪喝酒问题上,还是有“周瑜打黄盖”一家愿挨,一家愿打之嫌。从这个意义上说,把所有责任全部推到领导身上是有欠公允的。事实上,公款吃喝屡禁不止,并且愈演愈烈才是陪酒猝死的祸根。然而,因公喝酒死亡或者伤残算工伤,甚至追认为|“烈士”,才使陪领导喝酒猝死者前仆后继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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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三金 查看详细资料发送留言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注册会员 注册时间:2014-06-09 16:06 最后登录:2017-12-11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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