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013年中央第四巡视组对吉林省进行了巡视。吉林省委日前公布巡视组整改意见反馈情况。通报指出,关于个别副省级领导违规担任金融机构董事长的问题。在金融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原副省级干部3人。其中,1人因个人严重违法违纪被处理;另外2名领导同志均已辞去在企业兼任的职务。 (中兴网,6月9日) 回顾我国自开展反腐倡廉活动以来打击的腐败案件,有很多都是因为面对权力与金钱的诱惑时没有控制住内心的贪婪,做了违法违纪的事情,从而走向了悬崖,毁灭了自己的前途,吉林省的这位副省级官员就是典型的例子。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在进步,社会体制也在不断提高。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国家面对的困难也越来越多。权力和金钱的诱惑,就像海洛因一样,腐蚀着部分国家官员和企业领导的灵魂,让他们欲罢不能,逐渐走近黑暗的深渊。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黑暗的一面,只是很多人将黑暗的一面关在了心底,但是当人拥有很多的权力时,特别是国家官员兼任企业领导时,面对着各种诱惑,就很难难控制住心中黑暗的自我,从而很容易犯错。一旦他们心底黑暗的一面被释放出来,国家官员和企业领导的身份,更加方面了他们做坏事,贪污腐败、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发现问题,就要解决,面对国家官员兼任企业领导引发的问题,国家应制定一定的政策:国家官员和企业领导,不可兼任。这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他们的权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他们犯错,也可以减少我国的腐败案件,使反腐倡廉活动取得更好的效果。正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国家官员和企业领导,二者不可兼任,只可选择其一。(文/韵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