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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杀数千人的济南惨案是怎么回事

时间:2014-01-03 08:50 来源: 作者:冯学荣 点击:
在我们爱国青年的脑海中,1928年,日本侵略军出兵中国山东济南,平白无故杀害了数千名中国同胞,仅仅是为了杀人过瘾。 这样的历史,简单而明了,很符合爱国青年的需求。但是,它是真实的吗? 谈任何历史事件,都要放在当时具体的历史背景之下,否则,看历史

  在我们爱国青年的脑海中,1928年,日本侵略军出兵中国山东济南,平白无故杀害了数千名中国同胞,仅仅是为了“杀人过瘾”。


  这样的历史,简单而明了,很符合爱国青年的“需求”。但是,它是真实的吗?


  谈任何历史事件,都要放在当时具体的历史背景之下,否则,看历史,永远是糊涂的。


  “济南惨案”爆发的历史背景,主要有以下几项:


  背景一、1905年日本依据条约,攫取了旅顺、大连、南满铁路等殖民利益;


  背景二、1926年,国民政府发动北伐,公开宣言“收回东北利权”;


  背景三、1927年,北伐军攻克南京、洗劫日本驻南京领事馆、杀死日本侨民一人。


  北伐军在1927年洗劫日本驻南京领事馆、而且杀死日侨一人的事件,史称“南京事件”,这件事在日本掀起了轩然大波、并导致了日本民族主义情绪高涨,事件发生不久,有军方背景的对华强硬派田中义一顺应民意上台、担任首相、开始对华开展强硬动作。


  1928年4月,北伐军继续北上、攻击济南,驻守济南的北洋军阀张宗昌逃跑,田中义一决定:出兵济南,理由是“保护济南当地的日本侨民”。


  1928年4月30日深夜至凌晨,北伐军浩浩荡荡地杀进济南,并立即实施了以下的行为:


  1、四处张贴“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的标语;


  2、捣毁了日本人经营的《满洲日报》济南分社;


  3、北伐军第64团士兵扯下了使馆区的日本国旗;


  4、北伐军第64团士兵向日本驻济南领事馆开枪;


  5、中方军民杀死了十三名日本侨民,这些人据说是卖鸦片的;


  6、北伐军开始枪杀日军士兵。


  北伐军的这些行为,直接使事态恶化,日军于是丧失了理智,开始大开杀戒。蔡公时、炮轰济南等等,都是此后发生的事。


  不要以为上述这些“借口”,是日本人编造的,也别以为是“汉奸造谣”。这些事实,是当时“济南惨案”的亲历者、北伐军的将领写下来的、白纸黑字的记录。


  那么,写下这些记录的亲历者,是谁呢?是当年担任北伐军第65团团长的李默庵,还有北伐军总司令部高级参谋贺国光。诸位可以参考两册史料:《李默庵回忆录》、《贺国光先生访问纪录:济南惨案平心论》。


  其中,贺国光的这篇《济南惨案平心论》中,有以下的证言文字:


  “若我应付得法,仍有商洽余地。第一、当我方向日军交涉要求其撤除防御工事时,日军于夜晚已进行撤除,此乃余所目睹者。第二、双方发生冲突之后,我方20-30人尚在日军辖区内之澡堂洗澡,经交涉,日方派宪兵多人护送归还。第三、事体未扩大之前,日本军官佐佐木道一曾建议双方派宪兵隔开,俾避免冲突”(评:贺国光的这段证言表明:日军在初期,曾经为避免冲突,作了一定的努力)


  “可商洽而未商洽,终而发生惨案,双方都有责任。当时济南市中,我军十数万人麕集,兵骄将横不亚于日军,加上双方仇视,冲突在所难免。某日,余在高桂滋部稍留,即见其部下十余人高声大嚷:我一排枪就杀日本人十几个”(评:贺国光的这段证言表明:北伐军非常骄横,枪杀日本兵,对济南惨案的爆发,有一定的责任)


  “日本控制区内之商埠,在事件发生时,即下令戒严,我方人员被送出后,日本武官曾来联络,要求我于商埠四周置国旗,并派卫兵把守,则彼此不致冲突,杨杰亦不采纳此种办法。惨案属于偶发,并非日方有计划之行动”(评:贺国光的这段证言表明:即便是冲突爆发之后,日方仍然为平息事态、做了一些沟通和努力)


  李默庵的回忆录那就更不用说了:白纸黑字地记录了北伐军士兵成群结队地向日本驻济南领事馆开枪。诸位可以自己读去。此不赘述。


  后来的历史证明:无论北伐军总司令部高级参谋贺国光、还是第65团团长李默庵,都不是汉奸,他们没有“为日本人说话”的必要。因此他们的证言,是基本可信的。而且他们的文字,显然是编辑“政治审查”不过关、忘记删减的产物。


  我们以“济南惨案”为例,可以探知我们的青年,读的是什么样的历史:


  1、删减“南京事件”这个前因;


  2、删减“北伐军宣称收回东北利权”这个前因;


  3、删减“北伐军进入济南开始攻击日军”这个前因;


  4、直接告诉青年“日军杀人”这个后果。


  就这样,一部失真的历史,就出台了。可是,象这种“横店”化的历史、“卡通化”的历史,说到底,毕竟是自己欺骗自己,它除了培植仇恨之外,没有任何的好处。


  当然,读到这里,有些读者又会骂人了。难道日本人还有理了?


  问题在于:我们读史,并不在于理清“谁有理”,而在于理清:在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下,我们的所作所为,是符合我们利益,还是不符合我们的利益?也就是说:读史,就算可以不谈正义,但是至少也应该计算利益。


  由此,我们重审“济南惨案”,不妨分析一下:在本案当中,北伐军的过激行为,除了导致数千名济南居民枉死之外,得到了什么呢?答案是:什么也没有得到。也就是说,济南惨案,是罔顾实力、盲目宣泄民族主义所导致的一起事件,其发动者是北伐军,而其代价则由济南的老百姓来承担:数千条人命。只有成本。没有收益。是一盘不折不扣的亏本生意。


  就算“不讲公正,只讲利益”,反思历史,仍然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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