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轻刑重判?保姆偷主人手机获刑10年让人生疑
时间:2012-07-03 19:34来源: 作者:丁丁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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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手机价值6万余元,证据何在?虽然我们使用的手机一般在几千元左右,换手现在最流行的苹果手机,价值也只有5000元左右。当然,丁丁也听说过手机价值有16万元的,这属于奢侈品,但是,这位雇主说其手机价值6万余元,肯定不是一般的老百姓,应该是位很有钱的商
偷一部手机会判决几年徒刑?按照一般人的想法,如果手机归还,顶多教育一下,判个拘留多少开,如果是惯犯,可以累计其他财产再按照法律判决。但是,今天这个案例大家也许都想不到。据《大河报》报道:一位48岁的保姆张芸由于迁怒于老板不付工钱,将放在鞋柜的一部手机藏起来,竟被判刑10年,还被罚金2万元,据说这部手机价值6万余元。而据经手此案的法官刘雪峰称:张芸说的欠款一事,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即便如她所说苏先生欠她的工资,那也不影响她的罪名和量刑,因为欠钱和偷手机是两个法律关系。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量刑应在10年以上。此案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发微博怒斥雇主缺德。也有律师认为,此案判10年量刑过重,应参照“天价葡萄案”判决。河南的一名律师愿为该保姆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当然,对于小偷,丁丁是深恶痛绝,但偷部手机被判决10年,罚金2万元,此判决到底重不重,不用多想,绝对又是中国法律一大光辉典范,可此案如此判决,怎能服人心?
首先,是否确认保姆真属偷窃?保姆将鞋柜上的一部手机放在雇主家的厨房微波炉的夹缝里,从雇主家的一个地方放到雇主家的另一个地方,此手机并没有真正被保姆使用,此种行为算不算偷窃?有待商量。虽然保姆张芸说等以后自己使用,但并没有实施,这正如一个人想在某个时候想去杀某一个人或强奸某一个人,但没有实施就被发现,是否按杀人罪或强奸罪判决呢?
其次,此手机价值6万余元,证据何在?虽然我们使用的手机一般在几千元左右,换手现在最流行的苹果手机,价值也只有5000元左右。当然,丁丁也听说过手机价值有16万元的,这属于奢侈品,但是,这位雇主说其手机价值6万余元,肯定不是一般的老百姓,应该是位很有钱的商人,绝对不是领导干部,因为领导干部拿自己的工资去买一部6万余元的手机用,相信他会舍不得。其他小商人或老百姓更不会花6万余元去购一部手机。此雇主手机价值6万余元,一是我们不知道其身份;二是他并没有拿出证据或提供发票,证明此手机确实价值6万余元,因为法律讲究的是证据,不知道法庭上法官是否要求其提供了证据;三是此手机已用多久了,没有说明,手机是易耗品,折旧快,一般一部手机正常使用年限也就3年,到现在为止,到底价值几何?难道还值6万余元?
第三,手机是否归还雇主?保姆藏的这部手机是否已归还雇主?报道中没有说明白,但应该已归还雇主,如果是这样,也就是说雇主到现在为止,并没有任何经济损失,既然没有经济损失,是否也按照6万元的价值计算判刑?还被罚金2万元,这是否恰当,是否符合法律精神,丁丁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想法。
第四,此雇主能用上6万余元的手机,为何拖欠保姆工资不给?此雇主称其手机价值6万余元,但保姆为他家服务了40多天,竟然不支付工资,这法律为何不追究其法律责任呢?为什么拖欠工资法律又称为两回事呢?因为保姆藏手机的动因是其未支付工资,这个原因法律上给予考虑,难道法律就真是为有钱人服务的吗?老百姓的利益难道就不是利益?老百姓的财产难道就不需要爱保护?富人侵犯老百姓的利益就不需要受法律追究?
第五,法律为何总是对老百姓如此严厉?我们的法律给我们的印象是对官员、对富人、对外国人总是那么宽容,而对老百姓却很严厉,可以称得上是酷刑。前几天,某英国男子在北京的大街上强奸中国女子,竟然只判拘留15天,如果是中国老百姓有如此罪行,该判多少年?中国太多的贪官,去年,所有贪官平均涉案金额达到3000万元,有几个枪毙了?深圳市前市长许宗衡腐几千万,如果按照如此计算,他早就应该枪毙,他枪毙了吗?也许他比这位保姆出来还要早。而且他们贪腐的是国家的钱,也就是说偷的是国家的钱,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这不是我们领导干部对老百姓宣传的吗?对偷盗国家钱的官员不处以极刑,为何对偷盗个人钱的老百姓却如此严厉呢?当然,个人财产不容侵犯也是法律所赋与,但强拆老百姓房屋,甚至杀人,同样是破坏个人财产包括伤害老百姓的生命,造成的损失又有哪位领导干部受到了法律的追究,被判了重型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我们看到平等了吗?
真不知道可不可以说脏话,如果不允许,丁丁就说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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