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20时,维权货车司机王金伍在微博爆料称,9月27日,一货车因超限运输被扣民权县超限站下达3万元罚单,期间多次交涉罚款不能减免车不放行。11月24日14时,张高兴夫妇(货车车主)同在超限站喝农药,现男方张高兴已死亡,其妻仍在抢救中。(11月25日中国交通新闻网) 这次不是永城县,这次是民权县!去年11月14日,一辆大货车女车主因被运政、路政相继罚款当场服下剧毒农药。整整一年之后,同样的情节再次上演,在这个以“民权”为名的县域内,我们并没有看到民权得到伸张,而是看到了如出一辙的悲剧桥段——因罚款喝药自杀。而且,这一次是2.0版,夫妻两人同时喝药,并且,丈夫已经死亡,妻子尚在抢救之中,生死不明…… 简单的新闻报道中,我们零星看到了两个直接原因:一是,超限站下达了3万元的罚单;二是,之前该货车车主曾多次交纳罚款,但罚款数额不明。这样两个信息,虽然简单明了,却足以谱写现代版的“苛政猛于虎”的故事。对于当下我国的大货车司机与车主而言,似乎有几个地方的路政罚款,已经猛于能吃人的老虎了。 有网友问的好,“为什么货车一定要超载?”对于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完全可以换成另外一个问题——我国的大货车,有没有不超载的?现下问题是,大货车超载不叫新闻,不超载才叫新闻。永远无法绕过的客观原因是,物流与货运的成本越来越高,高速公路收费、路桥费已经把人压得无法呼吸,交通、路政与交警的罚款,又像是一个又一个无底之洞。现实很明显,如果不超载,一定是赔本的生意。可如果超载,就是授人以柄。如此,则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比追问“为什么货车一定要超载”更需要追问的其实是:为什么我国“公路三乱”问题总得不到解决?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就明确了“公路三乱”的概念,近几年以来,国务院几乎每年都下发一份之如“关于印发某某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的通知”,每年对“公路三乱”重点集中整治。然而,效果却总是不能让人感觉到满意。 笔者认为,“公路三乱”之所以长期存在,原因并不复杂:一是,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希望以罚款的形式来增加政府收入,有报道称,我国每年预算内的罚款收入约9000亿元,预算外的收费罚款大约为8000亿元,无统计的罚款大约在5000亿元,总共加起来超过2万亿元;二是,各地到了第四季度会给一些执法单位下达硬性的罚款任务,这也是每每到年末岁终时此事新闻井喷的原因;三是,一些交管路政部门,从来都是以罚款养人,一个执法队达数百人的情况下,只能依靠增加罚款来养活这些通过关系送进来的公职人员。 “公路三乱”年年有,似乎只有遇到“喝药自杀”这样的大新闻,地方政府才能有“壮士断腕”的改革和治理的勇气。而没有出现人命案件之前,一些地方政府好像从来就不把“三乱”问题当回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指出,本届政府就是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该放放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宁肯触碰利益也要“言必行,行必果”。那么,各地政府又何以不主动改革,将罚款的权力早日关进笼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