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区域、划定时间,发放登记卡,让80万小贩有了合法经营的“资格证”……广东近期试水“地摊合法化”,引发社会广泛关注。(7月1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应该说,广东试水的“地摊合法化”,这是在改革开放35年后,找到的一条城市管理的正确路径。 35年间,作为两个群体,一个主观上为谋生,客观上为市民的弱势群体——小贩;一个卸了装是市民,着上装是行政执法群体——城管。两个群体,因为自己的“生态”,成了一组矛盾,甚至对手。 于是,一个要摆摊,一个不让摆摊,各自为了生计,双方展开了藏猫猫,游击战。跑得了的,心存着侥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跑不了的,活该倒霉,被收缴了商品和家伙什儿;有叫板的,惹怒城管,引发肢体冲突,或者被暴跳踩头,或者被群起围殴,或者被秤砣击脑。当然,也有恶向胆边生的,弄来一把尖刀,刺向城管……一时间,小贩城管,都被妖魔化,都是悲剧人物;摆摊与城管,如何双赢,成为一道无解的方程。 当然,面对“城管”困局,都在试图破局,有的施“仁政”,有的用怪招。施“仁政”的对摊贩探索“柔性化”“法制化”管理,凸显亲和力;用怪招的则是竖起“梅花桩”让商贩无立“摊”之地,既属懒政,也是计出下策。而广东划定区域、划定时间,发放登记卡,让80万小贩有了合法经营的“资格证”,更有导向意义,是城管之正道。 为什么给小贩“资格证”,让“地摊合法化”,是城管之正道呢? 践行以人为本宗旨。党中央的执政理念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以任何阶层包括摊贩等三教九流在内的所有人为本,而不是以摊为害,以贩为敌。摊贩也是人,而且很多是生活比较困难的人。这样的人群,是弱势群体。对待弱势群体,我们除了关心、救助的授人以鱼,也在做“授人以渔”,让他们靠自食其力,活得有尊严。据此而论,过去在城市管理上的做法,是为渊驱鱼,显然不对。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比如摊贩,也是一种生计,一种职业,在政府管不过来又救不到位的情况下,一部分困难群体靠摆摊生存生活,也是自谋职业,为政府分忧,政府非但不应驱赶,还应了解需求,为之服务,比如帮他们找固定摊位,为他们办证等。总之,对于合理不合法的,应设法破除阻力和壁垒,使之合法。 符合城市人群需求。小摊小贩之所以打而不绝,一方面,很多人是为生计所迫,不得已而为之,有的就是临时救急;一方面,迎合了居民的需求,比如早市夜市跳蚤市,就便市民之需,救市民之急,解市民之忧,价格也便宜。在很多城市,一个不能忽视的现象是,很多菜市场离市民居住区太远。菜市场布局上的不合理,客观上也就催生了“马路市场”,让摊贩瞄准了商机。 实际上,对于小摊小贩,可以因“地”制宜,比如规定地点;也可以因“时”制宜,比如一早一晚或周末的经营时间;还可以因“人”制宜,比如残疾人及老弱等。人心都是肉长的,给人生计就不会不领情不知趣,只要情为民所系,像广东那样,35年的困局肯定可以破局。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4-07/19/c_111169458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