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初,厦门海沧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带头起草了《关于海沧区公务自行车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希望全区所有机关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都要参照执行。其次联合党工委发起倡议书,号召全区机关工作人员都能绿色出行,由区领导和部门领导带头,起到表率作用。(12月21日经济观察报)
2013年11月初,厦门市海沧区政府颁布规定,今后海沧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外出,从办公室出发到办事地点距离在3公里之内的,除极端天气、紧急公务、保密要求等特殊情况外,一律采用骑自行车或步行方式,单位不再派公务车辆。
厦门市的海沧区先是以规定的形式,对公务人员出行进行了明确规定,紧接着再出台相应的制度,提出解决的办法,让公车改革形成长效机制。从规定到制度,厦门市海沧区在“公车改革”的道路上走得很快,也走得很及时。
作为“三公消费”中的重头戏,公车改革走到今天其实已经走了很长的一段路,但是前面的路上走得并不平坦,甚至可以说是坎坎坷坷,从减少公车私用到位公车设立明显标识,从严格用车审批到严控公车购置,从减少公车到提倡环保、节能的出行方式,公车改革一路走、一路思考。
而前段时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更是直击公车改革的要害,以“釜底抽薪”的方式解决公务用车的难题。
而全国各地也有许多地方都在探索公车改革,如江西新余市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将大部分公车拍卖,对参加车改的县级(含县级)以下人员发放个人公务交通补贴;更有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一般,自2003年5月从大学调到统计局的第一天,就婉拒了单位配备的专车,独自实践“车改”的斗士。
然而,公车改革能否取得真正的效果,其实关键还在于之后的“落实”之中,如海沧区一般,既然出了制度,就必须要逗硬抓落实、逗硬抓整改、逗硬抓长效,3公里以内不派公务车辆,那就得领导带头执行,而且要长期坚持;要加强公务自行车的建设,那就要让自行车们动起来,不能空有其名,最后连管理体系都瘫痪了。
同时,更重要的是,还要从思想上解决问题,清除“官本位”思想,消除一些官员脑中还存在的公车就是“身份地位”象征的理念,让他们打心底地想要接地气;也要加强监督,尤其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不能事事搞特殊,随时都是紧急情况,不然,公务自行车到头来还是“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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