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教育局的两名当家人,可谓一对配合默契的“腐败好搭档”:在民办学校挂名,不上班照领工资,局长蒋某领了8万,党组书记滕某不甘落后,领了4万多。因为群众举报,局长蒋某被检察机关查处后,党组书记滕某受到了惊吓,上交了部分贿款以求“脱身”,结果难逃法律制裁。昨日,省检察院披露了这两个关联案件的详情。(12月10日,凤凰网)
今年以来,党的群众路线在全国各地深入开展开来,随着党中央的“八项规定”以及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运动的开展,落马了一批又一批的贪官,其中既有李春城、刘铁男、季建业、廖少华这样的你“老虎”,也不乏芝麻点大的“苍蝇”。作为人民的公仆,这些官员身在官场,却没有更多的为人民谋福利、办实事,却把心思用在怎样贪腐上,官员们的这些种种贪腐行为也给了我们些许无奈,但更多的是痛恨。
丰县教育局局长蒋某和党组书记滕某可谓是一对配合默契的“腐败好搭档”:在民办学校挂名,不上班照领工资,局长蒋某领了8万,党组书记滕某不甘落后,领了4万多。因为群众举报,局长蒋某被检察机关查处后,党组书记滕某受到了惊吓,上交了部分贿款以求“脱身”,结果难逃法律制裁。
不得不说,今年以来,党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和严刹“四风”的开展,给广大官员起到了极大的监督作用和一定的震慑效果。
对于收受20余名下属数十笔贿赂的指控,蒋某辩称是人情往来:“别人送我一些购物卡,我碍于面子,当面拒绝不利于团结,当时就收下了。但我拿着这些卡在超市买了些烟酒茶叶,又回赠给他们了,这怎么能算受贿?”
诚然,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靠关系、拼人脉、讲感情已经成为诸多行业的“潜规则”,在中国特色的“官场”中,更是这样。但是,狐狸终究是要露出尾巴的,贪腐的马脚最终还是要露出来的,只不过,是迟早的问题罢了。
滕某更是辩称其在2006年12月份收受李某的1万元现金,已在2012年12月份上缴县廉政账户,为此他提出辩护称,这钱不应再认定为受贿。尽管滕某上缴了部分受贿款项,但就不是受贿了么?中央屡次提倡“老虎”、“苍蝇”一起打,充分彰显了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只有敢腐败,必会受到严惩。
笔者认为,官员之所以会贪污,还是会被扣上“以权谋私”的帽子,要让官员的权力只能为民所用,不能为己所用,还是得制定强有力的监督体制机制,创造条件让民众监督政府,预防和惩治腐败,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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