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太平天国曾制定实施史上最变态的禁欲令
时间:2012-06-1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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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月映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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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法定出版的宗教文献《天条书》,共有十大天条,都是十恶不赦的大罪,用来约束拜上帝教会员。其中第七条就特别规定了“不好奸邪淫乱”,还做了具体规定:“天堂子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
核心提示:食色,性也。太平天国为人诟病的一大原因,就是颁布反人道的禁欲令。太平天国禁欲令的严苛残酷,到了骇人听闻的变态地步:
史上最强禁欲令
自从金田团营以来,为了保证将士们在战场上能有旺盛的战斗力,太平天国实行了男女别行的军事管制,严防男女之别,就算是夫妻之间,也规定不得同居。
太平天国法定出版的宗教文献《天条书》,共有十大天条,都是十恶不赦的大罪,用来约束拜上帝教会员。其中第七条就特别规定了“不好奸邪淫乱”,还做了具体规定:“天堂子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
在太平天国的军纪文件《定营规条十要》中,第五条对太平军将士也有明确的规定:“要别男营女营,不得授受相亲。”在男女关系的严防上,与儒家教条“男女授受不亲”有异曲同工之妙。
为了进一步落实禁欲政策,洪秀全在永安还专门下诏进行过强调:“务宜时时严查军中有犯第七天条否,如有犯第七天条者,一经查出,立即严拿斩首示众,决无宽赦。”
这个名叫《严命犯第七天条杀无赦诏》,杀气腾腾,明确地告诉前线将士,是要女人还是要脑袋,自己看着办吧!
拜上帝会的十款天条,是洪秀全到罗孝全那儿进修之后拟定的,洪秀全捣毁甘王庙的时候就已经张榜公布(参看本书第一部)。十款天条和宗教仪式,后来编汇成太平天国的法定出版文件《天条书》,是教众们必修的课程之一,全体拜上帝教会员都必须无条件遵守。
进入武昌以后,太平天国搞城管试点,开始将这一制度推广到民间,拆散夫妻,建立女馆,普通士兵和民间百姓,都被无情地剥夺了性的权利。
那时候,太平天国对占领区内的妇女给予了充分尊重。在太平军的军律中,就有明确规定:“凡强奸妇女喊冤,定即斩首示众,妇女释放。”
一般来说,官兵奸淫民女,并不稀奇,部队长官也很难控制。这些当兵的,长年累月生活在紧张和危险之中,一旦有机会放松和享受,岂肯放过。
金陵被太平军打下来后,城中的那些妇女,大约也知道按照历史惯例,将会在她们身上发生什么,心想在劫难逃,不如自己先行了断。
太平军进入金陵后,就推行男女分馆的政策,很多妇女被强行抓到女馆,很多妇女心想这下完了,要被抓到集中营做“慰安妇”了!为了保住名节贞操,这些妇女选择的是“生命诚可贵,贞操价更高”,纷纷寻找机会自行了断。
事态的发展,让这些妇女很是意外:这些男人,咋就像太监一样呢!
这还得感谢杨秀清。进入金陵之后,他就专门发布过禁令:“何官何民,无令敢入民房者斩不赦,左脚踏入民家门口,即斩左脚,右脚踏入民家门口者,斩右脚。”(《李秀成自述》)打下金陵不久,有一个太平军战士,杀到一个店里,想要强奸老板的童养媳,对方不从,结果被他用剪刀刺死。不久,这名战士就被抓起来砍了脑袋。大家都知道东王说得到,做得到,犯不着为了逞一时之快掉了脑袋,这种赔本买卖,还是不做为妙。所以金陵被攻占后,治安状况一直很好,没有发生大战之后常见的奸淫掳掠的历史丑剧。
太平军只把这些妇女与自己家中的男人隔离,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过激行为,还把违反军纪的强奸犯,全部拉出去砍了,还对她们进行严格的军事保护,这让她们一直悬着的那颗心,终于慢慢放了下来,准备自杀的也都准备好好地活下去,不再做无谓的牺牲。
禁欲令带给天京百姓的震撼,是双重的。太平天国在天京强制推行圣库制度和男女分馆、夫妻分居的政策之后,很多天京的妇女一看自己的财产没了,丈夫没了,以为是世界末日来了,情急之下,有投水自尽的,有举家自杀的,有上吊自杀的,还有放火把自己烧死的。
太平天国推行禁欲令的决心是巨大的,尤其是在前线军队之中。太平军禁律中对犯奸淫罪的量刑问题,还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凡犯第七天条,如系老兄弟定点天灯,新兄弟斩首示众。”
老兄弟就是从两广杀出来的元老,新兄弟是出广西后招收的新兵。在“奸淫罪”的判罚上,老兄弟的量刑要重得多。新兵一律斩首,好歹来个痛快。老兄弟不但是死路一条,而且是残酷的死法。
这个残酷的死法,叫做点天灯。这是太平天国发明的一种新刑罚,是太平天国最残酷的刑罚之一,专门用来对付他们眼中的罪大恶极之人。
斩首比较简单干脆,点天灯的操作程序稍微复杂一点,一共有四个步骤。
第一步,做粽子。用棉纸把犯人层层包裹,形同粽子。
第二步,做油条。把糊了棉纸的犯人,放到麻油里泡湿,变成油人。
第三步,做蜡烛。给泡了油的犯人,涂上一层厚厚的松脂和白蜡,做成一根易燃的蜡烛。
第四步,点天灯。倒挂犯人,点燃焚烧,谈笑之间,灰飞烟灭。
点天灯的视觉观感,以及给人带来的威慑力,无疑是空前巨大的。见过火灾现场烧焦的尸体的朋友,就不难明白这一点。历代知名酷吏,明朝东厂锦衣卫也曾发明过不少酷刑,但与点天灯比较起来,恐怕他们对自己的发明创造也会自愧不如。
这些军纪条令,对于严肃军纪、防止军队奸淫百姓,自然是必要的。
为了打败清军,通过严酷的军令和律法来压制将士的欲望,以保持旺盛的战斗力,维持良好的军民关系,争取老百姓的爱戴和支持,也是战争年代的明智选择。在这一点上,太平军显示了比以往起义军更坚定的决心,从对老兄弟的严惩中就不难看出这个问题。
为了从根本上保证军民关系鱼水情,太平天国对官兵和民间女子的正常交往,采取严格限制的态度。
禁止官兵与地方女子谈恋爱,一直是地方部队普遍重视的一个问题。太平天国官兵在新占领区,也是如此。
在正常情况下,以爱情为基础的性爱关系,一般不会来得太过仓促。当事人双方常常需要先进行一定的交往和了解,然后才能心生好感,渐入佳境。
要谈恋爱,自然少不了“媒婆”。读书人谈恋爱,媒介往往是借书看;军民恋爱,媒介便是洗衣服。
当时有些官兵,看中地方长得漂亮的女子,就把脏衣服送给她们洗,衣服破了,就让她们缝补一下。
这么一来二去,官兵与民女之间也就暗生出不少情愫,成就了不少军民鱼水情的故事。这种办法,既有过程,又有结果,不但能满足生理上的饥渴,还能寻求感情上的慰藉,实在是让人欲罢不能,大呼过瘾。于是洗衣补衣这个办法,很快就成为太平军行军打仗之外,最受欢迎的娱乐节目和休闲方式。
话说有些士兵为了有机会亲近这些美丽的民间女子,甚至故意扯烂自己的军装,补了又撕,撕了又补。有些机灵的士兵还开动脑筋,以军民互助的名义,经常去家有美女的老百姓家里挑水砍柴,做些重体力活。
军民交往过密现象,随即引起高层注意,紧急预案立即启动,专门文件很快就下发到各级军官手中。
这个专题文件,一针见血地指出:“既已私相授受,难免眉目传情,不可不防微杜渐,以儆歪风。”
太平天国的领导人并不傻,他们对于感情和欲望滋生成长的过程,实在称得上非常专业。为了断绝前线将士的念头,防止他们在温柔乡里消磨英雄气,让他们一心一意杀敌立功,文件最后明确规定:“嗣后如有官兵雇请倩(漂亮)民妇洗衣缝纫,概斩不留;其有奸淫情事者,男女并坐。”
衣服是洗不成,也补不成了,将士们只能暗自怨恨。长得好看一点的民女,自然也担心自己抵挡不住诱惑,无辜送了小命,也不敢再尽地主之谊。
太平天国领袖们也知道,既要让前线将士拼命,又不给他们任何享受,这是不现实的。
为了让前线战士有一个心理平衡,太平天国在非战斗人员中也全面推行禁欲令。下文规定:“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还规定:“(男女)如系和奸,即属同犯天条,男女皆斩。”
对于违反天条第七款的判罚,太平天国严格遵循了男女平等的原则。只要发生男女关系,不管男女,不管是不是夫妻,只要是自愿,也就是不违背对方意志,当事人双方罪责同等,各打五十大板。
这就是说,不管是夫妻生活,还是通奸,在量刑上是没有区别的。可见太平天国的领袖们对于人性之欲,还算是领悟到了个中精髓要害,他们也知道“一个巴掌拍不响,捆绑不成夫妻”的古训。
为了严格限制夫妻之间的“非法同居”,太平天国还专门下了一个文件,对亲属探视问题,进行了严格规定。
在女馆门口,不但竖起了“男士止步,不得入内”的警示标牌,而且还规定在探视时间内,双方不能走得太近。1854年出版发行的官方文件《天情道理书》中,就特别强调:“即有时省视父母,探视妻子,此亦人情之常,原属在所不禁,然只宜在门首问答,相离数武之地,声音务要响亮。”
牵手说情话,这个自然是痴心妄想。说悄悄话,也不行。所有谈话内容,都必须公之于众,接受监听,要经得起推敲。这个情形,跟探监比起来,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面对如此荒谬无情的规定,大概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
惨无人道!
面对这一切,只能无语。 (责任编辑:冷得像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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