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乃是引用毛爷爷的诗句,伟大领袖其后又写道:“祖龙虽死魂犹在,孔丘名高实纰糠”,把孔子批成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偶像派”,大概因为这老小子相貌出众,仪表不凡,无怪乎当初连春秋时期最出名的“万人骑”破鞋南子都主动引狼入室,吓得老东西在弟子面前高呼“天厌之,天厌之!”。不过孔子的智商虽奇高,才气十足,文艺天赋与悟性都决非凡人所比,但却完全是个治学草包,毫无起码的思维能力。所谓的“述而不作”,完全是他自己毫无下笔能力,而只能干低级脑力劳动的编辑活,到处寻章摘句,公然抄袭侵犯前辈思想作品版权的搪塞之词。可惜到头来,连编本系统完整的教科书的本事都没有,只能零敲碎击,东拉西扯,靠弟子们群策群力,才搞出几本孔氏语录集,却照样成了后世全民的思想圣经,端的是邪了门了!真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咱们的大成至圣先师的水平也不过如此,后世同志也只配在文化井底“手牵手,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望着天;看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四颗,连成线。”
因此伟大领袖薄孔老二而厚秦始皇,乃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过有趣的是,由于“焚书坑儒”事件的缘故,咱们的始皇一直是后代知识分子口诛笔伐的对象。昨日小鬼在网上还无意中见到某历史学者作文哀叹,谓中国文明的发展一度毁在了秦始皇的手上。可这些“祖宗步亦步,祖宗趋亦趋”的同志却也不想想,秦始皇推行的“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的行政措施难道就是文明倒退?而即使没有“焚书坑儒”的事情发生,中国的学术研究就一定会在先贤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巩固,出现更多新的学术思想?欧洲由于宗教迷信,社会一度进入了愚昧黑暗的中世纪,挣扎了一千多年,科学文明才重新回到了欧洲大陆。至少在这段时期,中国依然站在了世界文明的巅峰,一览众山之小。那咱们为何如今的文明程度跟人家相比,差距足以光年记?不至于连这笔烂账也得算在入土千年的秦始皇的头上?
所以阅读历史对于本邦如今大部分的史学家和学者来说,完全成了“刘姥姥逛大观园”式的走马观花,到此一游!读史的目的仅仅只为了增加一点毫无实质作用的学问,作为谈资。同时旧瓶装新醋,除了用自己的话去重复前代的观点以外,便毫无本事从这些既存的观点中,发见所隐含的前提以及内在逻辑统一性是否存在矛盾错失之处,尝试对观点的权威性与合理性进行质疑甚至推翻。从而这些人将学问装的脑“满”肠“肥”,却把思维能力读进了消化系统。
正是在这种吊诡的病态文化背景下,使得“东风吹,战鼓擂,这个世界谁怕谁,不是票友怕学者,而是学者怕票友”,连小鬼这样的野狐禅都胆敢横刀立马,出来“外行领导内行”。当然本人无意充当历史文化意识形态总监,在此无非向大众提供自己对“焚书坑儒”事件的新思路而已。
其实所谓的“焚书坑儒”其实乃是两个独立的事件,秦始皇在焚书之后,便“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所以由此可以看出,“焚书”与“坑儒”两者之间其实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也不服从于同一个动机目的。之所以首先分析发生时间在“焚书”后的坑儒事件,无非此事乃是一眼便可洞察的冤案。就像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中所指出的那样,“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说明直到汉朝,至少在太史公的时代,也从没有“坑儒”的说法。
事情的起始,无非秦始皇为求长生不死之道,便起用侯生、卢生等方士,并赐予重金赏赐,去寻求灵芝仙药。当然这些方士绝不可能交得了差,以至最后“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
因此即使秦始皇在此事上真是因昏庸之故而自食其果。但方士竟然明目张胆地欺君犯上,并且造谣诽谤生事,以至被人主处以极刑,究竟有何过份之处?说白了,坑儒事件充其量不过是封建社会中君王暴力镇压下民黎庶,所采用的再稀松平常不过的手法,而且杀得尽是些江湖术士,跟中国文明的发展到底有何干系?当初古罗马军团在欧洲大地上杀得人头滚滚,把灿烂的古希腊文明一路杀进智慧思想的阿鼻地狱,连阿基米德等大思想家也难逃厄运,最后不照样“若待上林花似锦,出门俱是看花人”?比起这,哪怕秦始皇坑杀的这区区四百六十人皆是儒生又算得了什么?比起后世大兴文字狱,“宁可枉杀三千,绝不放过一个”,动辄灭儒九族的皇帝,秦始皇至少还有作五十步笑百步的资格吧?
当然这乃是“善恶两分法”配合上纲上线作风的民族传统使然。对任何的事情的看法不仅黑白分明,逃杨归墨,而且从不做中性的表述,喜欢以极端的方式,夸张的言辞举之上天亦或是按之入地。不过比起余秋雨“恢恢乎游刃有余”地便将中华民族的兴衰成败系在了一个老道士的身上,就此所写之文,一度引动华夏纸贵。而这老道士的四百六十个祖师爷只能“排排座,吃果果”,一人分得一点中华文明的灿烂果实,可见至少在吹牛皮、说大话的这门传统文化上,咱们确实没躲在先人的“裤裆”下。
不过“焚书”事件较“坑儒”事件,却是颇为存在较多争议的地方。众所周知,儒家之所以在后来被分隔成了孟子与荀子两派,无非前者所主张的“以古非今”与后者主张的“以今非古”形成了对立,两派为此一直争论不休,甚至把架吵上了为始皇祝寿的咸阳宫酒会上。本来伟大领袖过生日,革命同志拍拍马屁,歌功颂德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一向坚持孔孟之道的博士淳于越,不过因为始皇的下臣一句“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的祝寿之词,便毫不世故地斥责对方,并重复“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的儒家老调。顿时惹来了身为法家的丞相李斯的怒火反击并建议始皇“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由于秦朝曾在秦孝公时代,采取商鞅“燔《诗》、《书》而明法令”的讲义,从而一跃成为诸侯霸主,最终吞并六国。秦始皇自然认为理由充足,批准了李斯效仿前人的“焚书”建议。
所以秦朝以法家立国,统一后始皇以法家治国,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文化专制政策是完全可以受到理解的。汉代儒家后来不照样成了此文化政策的传承者?只可惜各国史书从此毁于一旦,使得太史公大叹:“惜哉!惜哉!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但除此之外,儒道等各家学说的书籍只是在民间被禁,当朝博士却仍有权继续执掌。而且暗渡陈仓者,不计其数,连<<六国表序>>中也提及到“《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到了汉朝后,关于百家学说的书籍又在民间大量出现。反倒是当初“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这些不在焚烧之列的相关实用技艺的书籍,后来都相继灭绝失传。
因此从上段可以看出,除史书部分外,百家学说及其相关书籍其实在汉朝初期仍旧得到完整的保留,一度“万紫千红又是春”,但儒家后人这厢继亡绝续,那厢却还是别有用心地将“焚书”事件夸大,把自己随后几千年干出来的腥臊恶臭的烂事之责全部推卸在“焚书”事件上。讽刺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伦理学黄金定律竟然就是出自于此派之口。
当然关于“焚书”事件,依我之见,在可预见的将来,只要不彻底肃清传统文化的余毒,让全民主动“打倒孔家店”,投入到现代文明的光明中去,无论小鬼这样的同志在此事上拿出如何铁一般的证据,也绝对翻不了案,注定此事成为了摧残中华文明的永久象征符号。
道理很简单,如果坚持要确立传统文化“伟大、光荣、正确”的权威形象,保持民族的自豪感能够一代又一代延续下去,就必须将建立在谎言之上的吹拍革命进行到底。同时,所有迫害过传统文化的人与事则只配充当箭靶,为全民的情绪提供免费必要的宣泄点。所以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如今后人与其需要一个孔圣人来欣欣自得,莫若说更需要一个秦奸人来为人民的唾液腺服务。
正因为此,使得“焚书”事件,一度搞得学术届“尘土飞扬天不清”的口水大战,必然会继续长篇连载下去而绵绵无绝期。只不过对立双方却从来都未考虑过这样一个问题,即若是当初没有“焚书”事件,中华文明就一定会完整无缺地被发扬光大下去?
我在蚂蚁系列前文里曾经详细分析了本邦原创的传统皇权专制主义制度,数言以蔽之,这是一种绝对垄断各方权力的皇权,代表了政治、文化、经济等个领域的最高权威。制度的特点除了在以恐怖的暴力形成对国家各种资源的垄断,支配社会财富以外,也垄断了意识形态的解释权并收为己用。因为从社会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说,由于意识形态本身不仅可以节约统治成本,而且更可以替代法律,节约法制成本,所以意识形态对皇权专制主义制度的稳定,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但同时,在皇权专制主义制度下,意识形态不但集道德,政法,思想三位一体,而且必须保持单一特性,多种意识形态的并存,只能削弱皇权权威。而中国的专制制度在鸦片战争后,制度权威从皇权->极权->威权->开明的逐代递减,恰恰正是自由思想所产生不同观点的百花齐放,使得意识形态的不断增多所带来的必然变化。因此当初各代皇帝为保持自己对各领域的“权力托拉斯”,只会在确立单一意识形态的同时,使用暴力的拿手绝活,剥夺全民的文化自由,阻断其它学术思想的发展。因此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本质上与秦始皇所下令采取的焚书之举毫无二致。唯一的区别,只是在行为手段上的不同而已。另一方面,被皇权垂青的意识形态,为防其它的思想“彼可取而代之”,也会主动借助皇权之力,铲除与自己的思想学说敌对的异己,达到“天上地下,惟我独尊”的目的。从而在共同的利益上,两者的联合,成了共同谋杀中国文明发展的马脸杀手。
因此,即使“焚书”事件从未发生,春秋战国时期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以及更多崭新的学术思想在秦朝统一中国,揭开长达几千年的帝国时代序幕后,必然将被装进十娘的百宝箱之内,让皇权专制主义制度及其确立的意识形态,合力迫沉于历史的江河之中。而“何处秋风至,萧萧送雁群”的答案也就显而易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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