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处以“终身市场禁入”决定的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杨剑波,自起诉证监会以来,他再一次备受瞩目。
“证监会不是在和我讲道理”
重青:从2013年11月14日证监会定性为内幕交易,到2014年2月8日起诉证监会,这段时间,您经历了一个怎么样的思考过程?
杨剑波:在11月14日拿到正式处罚意见以后,我大概就知道了,证监会不是在和我讲道理。在拿到预处罚意见之前,我就做过很多的陈述,当时公司管理层劝我放弃听证,我也就只做了陈述。
现在大家所知道的事情的前因后果,是我在拿到正式处罚决定书时,就已经给证监会说了的。假设证监会当时调查的时候,因为若干原因,个别决策人员对整个事件不是很清楚而决策错误的话,在听完我对整个事实的陈述以后,证监会就已经很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证监会法律部门人士在回复媒体记者询问时表示,如果杨剑波所述为事实,对案件的定性会产生影响,进入司法程序以后双方都可以再作解释。
但其实,整个事实的情况,我在9月份的时候就已经交给证监会了,他们当时为什么不重新考虑?
重青:您觉得证监会之所以定性为内幕交易,是因为证监会对光大证券所采用的中性投资策略并不清楚?
杨剑波:我对证监会很了解,我参与过金融衍生品监管系统相关法律的制定,你去问问证监会里面的人,他们有哪些人在金融衍生品这个领域工作过,我估计一个都没有。
重青:在成熟的证券市场,是否会将2013年8月16日下午的对冲交易定性为内幕交易?
杨剑波:第一,如果是成熟市场,这完全和内幕交易扯不到一起,想都不要想往内幕交易上搞。如果一定要把我定性为内幕交易,这个人马上就要被市场所谴责,这完全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第二,国内证券市场不是很成熟,大家对很多新鲜的理念接受的程度也有限。在当时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完全是按照风险中性的理念在交易。
“公告延迟和证监会有关系”
重青:8月16日下午的一个操作,您认为不是内幕交易,原因就在于目前《证券法》或者《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对这一块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界定?
杨剑波:对。若提前立法了,依据法律判决,这不会有什么异议。然后你事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说这是内幕交易,那这个责任谁负?不能想当然地说大家都这么觉得,我就这么处理。
如果证监会当时调查完以后,把所有信息公布,也许就不一样了,不过证监会也许不敢告诉大家。
当天公告之所以延迟到下午2:20,很大部分原因是跟证监部门的要求有关系,证监会在下午1:00的时候发了个短信,说是他要看看公告,他们认可以后再发。他们看完之后再经过一些流程,时间肯定就晚了啊。这些消息一旦公布的话,市场对他们也会很愤怒啊。
重青:在事件出来以后,难道证监会并没有估计到事情到底有多么严重?
杨剑波:这倒不是,这确实是一个大事件,但当时谁都没想到会朝着内幕交易上搞。一开始业内人士都觉得这是个内控方面的问题,正是因为这样,证监会在8月18日的公告里面也表述这是一次内控的问题,并没提到内幕交易,是过了很多天才定性为内幕交易。
重青:为什么从最初的内控问题转变成了后面的内幕交易?
杨剑波:如果说是内控,大家都要追究。你想当年那个327国债风波,上交所总经理尉文渊、证监会主席刘鸿儒辞职了。如果此次定性为内控问题,那么被处罚的不仅是现在的几个人。
“替罪羊有罪,我没有罪”
重青:媒体都将您称为“乌龙指”主角,也有媒体说您是此次事件的替罪羊,您认为恰当吗?
杨剑波:这只是我的诉讼,不是光大证券的诉讼。从我的角度来说,我第一时间已经汇报给管理层了,也第一时间汇报给了监管层,也第一时间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和业务办法做了对冲,公告是另一个团队的事情,不是我工作范围内的事情。
证监会不管三七二十一,对所有人做一样的处理。在当时的情况下,我已经做到最好了,管理层已经下了决策,监管层当时也没说这是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