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很高兴在这,第一,对庞贝这本书非常羡慕。我是南京大学,本科学的外国语言文学,以后是在美国读的法律。美国法学院很多人要当
,没有当成,就到法学院读书了。或者法学院毕业以后又有很多人当了
,美国
主要是两批,一个是记者出身的,还有一个是法律出身的。如果能够靠写作谋生的,基本不会再当律师了,只有不能靠写作谋生的做律师。
我比较喜欢这本书有几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我觉得小说跟音乐比的话,小说应该是交响乐,像随笔、诗歌不是古典音乐,可能是钢琴协奏或者独奏,或者室内音乐。我在南京大学上学,从小在南京长大,这本书是南京背景,而且里面提到南京大学历史系的教授,这也是我比较喜欢的原因,因为我小时候比较喜欢在南京转,像西峡山这些地方,这本书帮助我们去遐想。第二,文字特别好,非常典押。中文本来是很优美的语言,但是可能太古老,到最近可能已经丧失它的活力,尤其是出了像莫言这样的
,把中国文字搞的一塌糊涂,我不是文学圈的人我可以这样说,作为一个中国人感到很羞辱,被外国人羞辱了。莫言这样粗俗、低俗和庸俗,甚至准色情的
,怎么能得文学奖,所以不得不使人怀疑外国对中国有阴谋的。庞贝这本书让我感觉一扫惟民的气息。虽然这两本书都是精典博维的,但是这个不矛盾,有时候要用以俗养雅,但是不能把庞贝跟莫言相提并论,那是一个很粗俗的人,我有一次开会碰到过他,很粗俗的人,苏州
范小青在这个会议上,他作为东道主讲了几句话,然后莫言上去说女主人是色艺中选。他本身就是一个很俗的人,在文字中也表现出来了。从这点来说,看到庞贝兄的这本书我非常高兴他的语言,刚才讲到适合于用广播剧,适合于听,说明这个语言非常流畅,既保存了中国古典文学的传统,同时跟现代语言磨合的非常好,这点非常难。其实一个小说好不好,你看它的语言就知道了,如果语言好的话可以流传很久。你看《红楼梦》,《红楼梦》虽然是几百年前写的,但是读的时候并不是特别陌生。英国的一个
格林,你发掘他三十年代写的英文小说,那个语言跟今天的语言,读起来并不陌生。
总之非常感谢出版社,能帮助我们看到庞贝先生这部作品,这个意义远不在文学,我觉得意义在于使得文化能够更好的传承,要不然我们觉得愧对先人。谢谢。
朱伟一先生:政法大学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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