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变这种现状,就需要城市的管理者改变发展的思路。城市的规划应该以老百姓的生活便利为依据。城市应该是丰富多彩的。要是一个城市只有大商场、大楼盘,那多没劲儿。另一方面,这也跟城市管理者对城市的审美机械化有关,认为现代化大城市的标志就是整齐划一,这种偏见需要打破。
我们呼吁,每个城市的城管局长应该进入市政府城市规划委员会,参与规划决策。实际上很多的地方已经这么做了。这样,一些市政的问题可以在规划层面解决,比如规划中基础服务设施的完善,给小贩预留生存的空间等等。
青评论:城市和乡村户籍两分,以及独特的城市化进程,给中国的城市带来很多问题。城市管理有鲜明的特点和难点。城管正处于矛盾中心。您如何看待城市管理的进退两难局面?
罗亚蒙:中国城管没有进退两难。全国城管工作正在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加强城市综合管理”要求,不断推进城管指挥综合化、分工专业化、技术现代化、行政法治化、信息公开化、服务人性化新模式,大踏步前进。
青评论:您刚才提到,四川岳池城管还帮助指导摊贩“自治”,效果也十分明显。您能否详细介绍这个情况?
罗亚蒙:四川岳池城区一条街道的菜贩在城管局引导、帮助下,自行制定自治方案:在街道两侧画出白线,菜摊不能跨越白线;菜摊周边有垃圾,菜贩立即扫走;清扫垃圾的扫帚、簸箕,由大家按月轮流提供;不得高声喧哗……如自治失控,请城管出面协调、管理。岳池县新风巷菜市不足10米宽的街道里,两旁100多家菜贩沿着两侧的一条白线一字排开,全长约100米的街道,竟没有一家菜贩越过白线。菜贩们互相监督,自治的效果比城管派人管理要好很多。
青评论:这种商贩“自治”的方式是否可以用来化解当下城市管理的矛盾,您如何看待这种“自治”的意义?政府是不是应该推广这种自治?
罗亚蒙:这个问题很关键。未来城市管理的方向就是应该推行这种“自治”,包括城管在内的政府部门应该把商贩们组织起来,指导商贩们实施“自治”,这种自治可以是地域性的,比如说某个地域的商贩联合起来实施自治,或者是行业性的,制定行规。目前来看,政府管的还是比较多,未来的一个方向是政府的强制力应该弱化,自治组织的集体约束力应该强化,个人遵章守法的自制力也要提升。这里,离不开政府的监督和指导,不然也容易黑社会化。
青评论:像纽约、伦敦这样的大城市都没有城管,他们是如何管理城市的?他们治理城市的经验有哪些是值得我们借鉴的?香港记者闾丘露薇报道过这么一个新闻,一个残疾人申请了小贩的牌照,卖雪糕。他为了多做生意,顺带卖起了棒棒糖,不到半年,这个小贩被食环署告上了法庭,被指阻塞交通及贩卖牌照指定范围外的商品。控方认为,如果纵容犯法行为,是对其他小贩不公,最后这名小贩被判罚款100元,当时法官还特地跟他解释,政府这是为了街道整洁,不是故意为难他。你怎么看待这个案例?
罗亚蒙:实际上,这些年,中国的城管也在探索各种先进的治理机制,比如说案例中的用司法的方式代替行政的处罚。比如推动涉及人身权和财产权的问题必须司法化。比如有的城市法院设立了城管法庭,城管的行政处罚由法院裁定是否强制执行。但是中国太大,各个城市的探索不一样,其中不乏先进的经验,但是由于缺乏一种力量去推动,就导致各地的情况很不一样。
这个案例还体现了人家执法的严格性和人情味,法律无情人有情。执法应该严格,但在具体操作上应该有人情味。
青评论:打个比方说,如果城市放开对小贩的限制,干脆让小贩自由出摊,这样能行吗,城市会不会乱套,市民生活会不会受到严重影响?
罗亚蒙: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城市市长敢做这个尝试。我敢肯定地说,只要城管放假一周,彻底放开,许多城市地段都将陷入车难行、人难走、睡难眠、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的瘫痪、半瘫痪“梗阻”状态,大多数市民都将无法正常工作生活。
青评论:很多人呼吁取消城管,不知道您怎么看?这是不是意味着城管的很多职能,又重新回到各个部门里去,重现九龙治水的局面?职能分散,就一定管不住吗?
罗亚蒙:当初成立“城管”的初衷是“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一人摆摊,不能工商罚一次、卫生罚一次、市容罚一次,城管综合执法,一事只罚一次。如果分散管理,九龙治水,只会更乱,不会更好。食品药品管理如此,城市管理也是如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和城市综合管理二者有机融合,才是中国城管的出路。
青评论:假如解散城管也面临人员分流问题,也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这个成本我们能否承担得起?
罗亚蒙:从目前中国的现状以及我们处在的发展阶段来看,解散城管不现实,城管系统需要增加编制,而不是解散分流。
青评论:有些国家里,城管的职能是由警察来负责的。我们有没有可能也实行这样的制度,以更规范的警察执法来代替不规范的城管执法,用强力执法代替弹性执法?还是说,应该以柔性执法为主?
罗亚蒙:目前,我国警察也是参与城管工作的,大多数城市公安局都是市政府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很多城市公安局都设立了城管公安分局或城管警察支队、城管警察大队。做好城管工作,需要城管部门柔性执法、政法部门刚性执法、公共部门热情服务三位一体。
青评论:如何管理城市,或者说要不要城管,背后的问题其实是,我们究竟要怎样的城市。是以城市乱一点为代价,给更多的外来人口以生存空间,还是以城市秩序为最大目标,把小贩们从城市赶走,似乎是当下面临的难题。这两者有可能协调吗?我们是不是应该降低对城市表面形象的要求呢?
罗亚蒙:城市管理不能有“洁癖”。城市是复杂的、开放的巨系统。城市的开放性决定了城市不可能像自家客厅一样一尘不染。城市管理当然以保障城市基础功能设施健康运行和维护城市公共空间良好秩序为职业使命,但同时城市管理也必须以民生为本,在市容与繁荣、脸皮与肚皮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把握尺度各城市肯定是不同的,沿海有的城市经济繁荣,本地几乎100%就业还吸纳大量外地劳动力,城市容貌的要求肯定就会高一些;中西部一些城市,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民生维艰,城市容貌的要求就应当低一些。
青评论:如果以最乐观的态度预测城管前景,您有什么观点?城管会好起来吗?他们会从道义上被人们所普遍接受吗?
罗亚蒙:未来十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规模规划建设活动行将结束,中国城市开始进入管理时代。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将不断提升,将逐步成为城市政府和市长的首要工作。文/原来
我国城管的发展沿革
1981年,福建省福州市和厦门市组建城建管理监察队伍。
1990年7月,全国各城市的城建监察队伍统一归口国家及各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1997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宣武区在全国率先启动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当年5月,北京市宣武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成立,这是我国第一支城管队伍。
2000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召开了全国试点工作座谈会,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概念统一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概念。
2002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试点工作得到国家正式认可并在全国全面推广。
200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将原建设部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标志着城管队伍不再归口于建设部管理。
国外“城管”一览
印度:城市管理从行政机构上是属于市政府的一项工作,具体到执行是由街区、社区警察来负责。
美国:具体到管理流动摊贩这一问题上,均是由当地的警察负责。 新加坡:新加坡国家环境局下设小贩署,小贩署的稽查队每四人一组,配备一名持枪保安负责对非法小贩的取缔工作。 德国:秩序局是其除警察局之外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其工作受市内政部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