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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博士生导师张志安:自由和自省是我们都缺少的(3)

时间:2013-04-16 12:46 来源: 作者:天涯《江湖》第2期 点击:
第二,不仅如此,政府的行为需要迅速公开,传播的意识要强化。一个公共事件发生以后,政府原来的信息公开是主动的公开会比较多,依申请公开比较少。也就是说我没有主动公开给你,结果你想知道这个情况,你来跟我申


  第二,不仅如此,政府的行为需要迅速公开,传播的意识要强化。一个公共事件发生以后,政府原来的信息公开是主动的公开会比较多,依申请公开比较少。也就是说我没有主动公开给你,结果你想知道这个情况,你来跟我申请,我要不要回应呢?这种依申请公开其实回应得比较少。我们的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的例外。“公开的例外”指,我以这个事不属于公开的范围内谢绝。比如说我说这个属于国家机密,这由此带来他们把公开的例外作为借口,把“依申请公开”拒绝提供信息。第二个问题就是在于在社交媒体时代、面对新的网络媒体,政府的公开必须更及时、更加透明,否则的话,政府本身的公信力也会下降。

  第三,面对汹涌的网络民意,政府应该怎么办?我觉得政府一方面要尊重民意,但另外一方面也要敬畏民意,比方说当一个贪官的行为被曝光了,或者是被网络举报了,政府一定要监管要有廉耻之心,必须要进行调查和回应。所以要把民意当成公共治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资源和决策的依据。但是另外一方面,对于一些特定的政府部门,他们同时面对民意又要保持独立和定力,这里面最明显的就是法院,一个案子媒体的报道,网络上有很多,网民会比较冲动,有时候会觉得谁谁该杀,谁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是对于法律来讲,你需要冷静,不是说老百姓一说就一边倒,所以还是要以法律为准绳。政府敬畏民意、尊敬民意没有错,但是不能被民意所绑架,比如说必须按既有的这种行动框架和原则,法律所认定的真实的情况进行判定,所以这些问题有些多层次吧。

  9、新闻的司法报道妖小雨:刚才讲到司法公正的问题,我们知道现在如果媒体报道一件正在审理的案件,里面涉及了了很多道德和伦理的因素,媒体的报道会不会不恰当的挑动公众的情绪,最后导致民意绑架司法?比方说"药案"和"合肥少女毁容案"。

  张志安:媒体关于官司的报道,我们的一个基本的底线就是在终审判决出来之前,媒体可以报道案件,但是媒体不应该对他如何判决发表看法。也就是说,对于没有判决和没有终审判决的案例,媒体不应该对他的判决结果发表意见。媒体并不拥有比司法系统更高的专业资源和专业能力,没有什么资格来进行判决。

  第二,媒体是社会公器和大众传播平台,如果媒体进行了这样的所谓的预判,媒体就代表了法官,这样的一种报道可能会影响大众。除了这种情况以外,如果已经终审了,媒体就可以去评价了,媒体可以邀请法律专家对案子判得好不好发表看法,因为你可能判得不公平,媒体可以舆论监督。判决的结果,法学家或者是专家再来发表意见没有问题,那么媒体的监督体现在什么地方?对这个判决司法的公检法的审判过程本身进行监督,也就是说如果这里面,比如说某一方的代理律师或者是某一方的辩护人,他给法官送钱了,媒体就可以监督,这是有效监督司法公正的问题,媒体可以对审判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监督,但是媒体不应该在终审判决之前对判决结果进行预判,这是基本的一个伦理的规范。

  还有一个,媒体做司法报道的时候,为了避免片面的激发公众的情绪和道德判断情感,媒体尽可能遵循专业的原则,更准确、冷静、理性,避免在报道当中大量的使用形容词,更避免在报道中过于煽情,以避免媒体营造的舆论气氛影响司法。通常来讲,我们这个社会本身就是很多影响司法独立的,表面上是媒介审判,其实不是媒体影响了法官,是媒体影响了领导,领导影响了法官,是媒体报道了,然后某一个高层领导说对啊,然后他就打电话给法官,说你们要怎么怎么样,所以说是媒体影响了权力,权力影响了法官,而不是媒体直接影响法官。这个板子,要打到媒体身上去是不公平的,所以说一句话,当法律被媒体所谓调戏之前,权力已经强奸了法律数十遍。

  10、"报纸消亡论"妖小雨:与至少两年前相比,年轻人读报率读报数量在下降,有人说这是源于新媒体的挤压,您怎么看?又怎么看所谓的"报纸消亡论"?

  张志安:这种观念首先是不清的,我们知道,美国的菲利普·梅耶教授说2043年以后报纸会消亡,但是他事后又纠正,他说的是大众化的综合报纸,他并没有说全部的报纸。而且这里面的报纸是我们过去对报纸的简单的理解,就是纸质印刷品的报纸。我们现在的一个讲法是,也许有一天纸面上的报纸会消失,但是这一天还远远不会到来,还很遥远。

  同时,你们也已经开始接触电子报,你们也有了关于报纸的重新的定义了,就是报纸是依托于互联网平台或者ipad平台终端这样的报纸。既然这样的话,报纸就不会消失了,因为你们一开始接触的就是电子报,电子报会一直存在。既然你们是存在在新媒体环境下的,你们为什么要用旧媒体的概念去反思和批判呢?还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纸质版的报纸也许会消失,但是人们对信息的需要不会改变,所以电子化的报纸会存在。第二个问题,一直有一种声音,像《纽约时报》或者《华尔街日报》这样的报纸还是会存在。因为在一个社会中举轻若重的主流媒体不仅仅是一个新闻的提供品,在这个国家里,他是作为一个真相的代言者。就像今天书法早就没有了,但是书法还存在,书法不大众化,但是书法还存在。所以有一种声音觉得,无论如何在美国《纽约时报》都不会消失,总会有一部分精英,哪怕所有人都用其他的媒体,但是还不排斥有一部分人还会喜欢阅读纸张印刷的报纸。

  还比如说在英国,有一个改革的方法,是有一些报纸要往艺术品方向发展,就是作为一种艺术品的类型存在,把它当艺术来欣赏。在日本有很多的振兴计划,就是从小到大让孩子们对报纸有一种认同感。这里还有一个特点,日本没有像我们这样发达的门户网站,他没有新浪、搜狐网站,每一家报纸都特别看中自己采访的原创新闻,所以他不会把它放到网上免费贱买给所谓的商业网站。把我们的内容结合在一起,最后变成你最赚钱的武器。从这个角度来讲,日本的报纸就和医生一样,具有极高的公信力。所以在这种社会中,人们并不能在网站上获得有效全面的关于日本的信息,他只能通过报纸获取,所以日本的报纸生命力很强。

  在中国是报纸把内容贱买给网站,所以在网站上可以看到免费新闻,为什么还要通过报纸获取信息,更何况我们还有一个宣传管制的问题,我们在报纸上得到的是宣传信息,敏感的东西在报纸上得不到。有监管存在,所以大家更多的通过互联网获取咨询,所以我们不能用我们熟悉的一个国家一种文化一种比较相似的媒介产业去思考关于报纸是否存在的问题。

  总结来讲,第一,国家的不同,报纸消亡的速度会不一样。各个国家的情况,国内的阅读率、报纸的产业、互联网产业差别很大,在日本报纸的产业会比美国长得多得多。第二,报纸可能会有自己的生存价值,报纸也许走向艺术化生产或者一两份报纸作为真相稀缺品存在。像《纽约时报》,我相信不管纽约社会怎么样,《纽约时报》一定会存在,你看《经济学人》的发行量还增加了呢,《华尔街日报》一直都赚钱。第三,我们重新需要一种新的眼光或者技术标准定义报纸,如果新成长起来的数字化的电子报纸也算是报纸的话,报纸就不会消亡。你们年轻一代还是从电子版开始,报纸没有消亡,只是换了一种报纸的形式。

  妖小雨:那您怎么看南方报业集团第一季度亏损1.23亿?

  张志安:我了解到这个事情和整个经济形势有关,春节以后,比方说都市报的广告销售中有两块会有很大的影响,一块就是原来支柱来源——房地产,因为整个国家房产调控,所以房地产经济相对比较低迷,房产一低迷,老百姓购房意向就弱了,对房产公司的现金就会比较少,投放广告也就减少预算了,这可能就是一个最直接的原因,这是广大客户本身的预算的衰减,受经济整体形式的影响预算衰减。另外一方面,我不知道他自己怎么分析,除了广告以外是不是跟上半年的整体广告的淡季有关系,我并不清楚。

  但总体来讲,我想他不会亏钱的。他要亏钱的话也是打包,都市报还是挺赚钱的,现在往往很多的报业集团里都是小报养大报,就是一份都市报广告收入少则5亿、6亿,多则10几亿,每年贡献给集团几个亿,它的主报、党报可能会亏损,所以会靠小报养大报,很多地方是这样。所以不亏损很简单,把大报砍掉。我个人觉得把大报的印刷成本砍下来,不用印了,发邮件给40万读者,大家在线看就行了,但是领导肯定很难接受。

  11、如何看待《环球时报》妖小雨:近年来最成功的中文日报品牌非《环球时报》不属,它报道啥我们不知道,但是他的评论总是成为当日争议焦点,比如说近日的"适度腐败"和"延迟退休",您怎么看这份的报纸?

  张志安:首先中国社会价值各种各样的都有,所以报纸可以有自己的意识形态存在。大家可能觉得《环球时报》可能比较民族主义、可能比较中间偏左,但是它有读者在,我觉得这是他生存的权利和策略。我自己觉得是这样的,就是你首先要容忍他,你首先要允许他,你有什么资格因为他中间偏左这个问题就取消他?谁都没有这个资格,所以首先我们还要尊重它和承认它。第二,它的存在也有其他的传播功能,比如说让中国了解世界,他有很多关于世界的报道,依托于驻各地的记者,所以本身这种信息监测的作用也在。他也起到了一定程度上满足市场、赢得受众的一种成功。第三,至于说它的一些评论引起了很多的批评,这可能是引起了更多互联网的批评,因为互联网的社会舆论总体来讲是中间偏右的,或者网上的舆论整体上是相对比较批判性的。然后南方系也有很多人批评,这种批评会不会比批评《环球时报》更多一些,我不知道。

  我个人要说的是,尽管《环球时报》属于《人民日报》的子报,但是我们也并不能把每一篇评论都当成是所谓代表党和政府发出的声音,具体而言,他就是一个评论员每天在选题。你不要做过度政治化的解读,尤其是单个的评论。关于你说的适度容忍腐败,我个人也不太认同,但是这个"适度容忍"是编辑在转发过程中标题再创造。最后是当时的编辑和所在的网站为《环球时报》道歉了。所以我觉得至少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去转发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们肯定要附上原文,这样网友可以仔细的看完评论的全文然后再对观点进行驳斥。但是微博时代可能就一个标题或者几句话被放大转发了,大家根本就不点这个链接看,然后直接就开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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