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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为何要写《酷吏传》

时间:2014-05-29 06:25来源: 作者:东湖少主v 点击:
律法,从来都是中国社会的一部分。 而文治武功,也就成为历史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这仅仅就是因为,没有哪一个朝代,能在马上取得天下之后,还能以同样的暴力方式来统治天下,安抚子民。当年,蒙古铁骑曾一度踏破欧亚大陆,威名远播异域他乡。其武功盖

律法,从来都是中国社会的一部分。

而文治武功,也就成为历史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这仅仅就是因为,没有哪一个朝代,能在马上取得天下之后,还能以同样的暴力方式来统治天下,安抚子民。当年,蒙古铁骑曾一度踏破欧亚大陆,威名远播异域他乡。其武功盖世,自古未有。但蒙古人建立元朝不久,却被以朱元璋为代表的各路义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掀翻在历史舞台上,蒙古雄鹰的弯刀尚未来得及放回刀鞘,就在不加思索中斩向了自己的头颅,曾经的辉煌如同昙花一现,永远地载入了史册。

惨痛的教训一再告诉我们,面对飘摇欲坠的没落王朝,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以非法和暴力的手段砸烂一个旧世界,虽不失为一种明智选择,但历史的发展规律和人民的本质属性决定了,治理国家,统御四海,仅靠武力永远都不是长久之计!

这是因为,人民所需要的,不仅是要有一个休养生息的社会环境,更重要的是仰仗于法律上的公平正义。

令人遗憾的是,执行法律的轻重缓释并不能让所有司法者很好地把握。不是律法制定得不够明确,而是执行这些法律的当权者和代言人,时常会凭借着个人喜好和暂时的政治需要凌驾于法律之上。对待法律条文,不是举之于天,就是按之于地,让法律本身固有的独立性反复予以强化或者是削弱。

每当此时,就总会有“逼上梁山”的违法行为出现于公众视野,并成燎原之势。灭亡,也就成为大势所趋了。这一点,秦朝表现得尤其突出。客观地讲,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也都是有所作为、有所建树的,其历史功绩如星光璀璨,不可磨灭。之所以二世而亡,不是因为制度本身不好,而是源于不加节制的“暴政”,法律执行上的极端苛刻,让老百姓没有片刻喘息的机会,“苛政猛于虎”的社会现状,让人人处于高度自危和极度恐惧之中。

在这种大环境下,稳定,几乎是不可能的!

高压之下,必有暴民。很显然,催生暴民一再出现的,不是法律本身,而是执行和使用法律的暴君和酷吏。先有暴君,后有酷吏,继之才有暴民。事实是,“乱世当用重典”这句看似无可辩驳的至理名言,却一再成为封建统治阶级屡试不爽的“借口”,并不断摧残着社会风气,道德人生。当然,我们也庆幸的看到,汉朝在取代秦朝之后,还是本能的吸取了秦朝灭亡的教训的,一度实行了休养生息、清静无为的政治策略,尤其是后来的“文景之治”,使社会得以发展,经济得以繁荣,政治得以稳定。

在这个时期,基本上是没有所谓的“酷吏”的。而到了汉武帝时期,国家就已经非常强盛了。此时的刘彻,在耳闻目睹了外族入侵的屈辱之后,一改先祖“清静无为”的治国方略,膨胀了的民族自豪感,让刘彻先生独尊儒术,并不断开疆拓土,对外用兵。对内,为了打压外戚专政,重臣专权,则采取了咄咄逼人的高压政策。

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西汉最为着名的酷吏张汤也就在雪藏之中浮出了水面,这个以“酷吏”着称于世的代表性人物,直接影响了整个汉武帝时代的法律走向。不可否认,张汤的确是一个不畏权贵的豪迈人物,其大刀阔斧、雷厉风行的司法手段,惩治了一批又一批的高层贵族和地主阶级并震动朝野。但就是这样的酷吏,对一般百姓,反倒是极为宽容。因此按说,这样的人物是不应该与酷吏混为一谈的。那么,为什么司马迁先生还要别出心裁地搞了个《酷吏传》,将张汤也列入其中呢。

仔细想想,其实也并非全无道理,根本的一条就是张汤有个唯皇上之命是从的坏毛病。这时候的汉武帝,为了推行自己的政令,无限上纲地夸大了法律的功用,而张汤自然首当其冲地成为了汉武帝扫除一切政治障碍的“急先锋”。故而,我们完全有理由断定,张汤效命的只是皇上一人而已,并非法律本身的神圣与尊严,维护的也只是上层统治阶级在政治斗争中的一时之需。

酷吏是政治的产物。所谓的法律,不过是最高法官(皇上)惯用的一个道具而已。

此时的法律,因其极度亢奋而产生的巨大能量,虽然暂时地维护了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却也为当时的法律建设带来了不可回避的破坏作用,于老百姓既毫不相干,也毫无益处。辩证地看,张汤无疑还算得上是一个正直的“酷吏”。而唐朝武则天时期的来俊臣显然就不是这个样子了。据载:“来俊臣,少时凶险,不事生产。因告密得武则天信任,成为武则天在政争中的鹰犬”。无论何人,一旦落到他手里,就如同下了地狱,来俊臣就是地狱里的阎王,他想怎么整你就怎么整你。在这里,正义、法律、人道是根本不存在的,只有一群恶魔在随心所欲。纵观历史上的所有酷吏,这是我见到过的最变态、最丑陋,也是最血腥的一个,其手段之残忍已到了登峰造极、无以复加的地步,着名的“请君入瓮”的典故就是出自此人。

问题在于,政权的巩固不可能长久依赖于酷吏,一旦朝廷达到了既定的政治目的,需要稳定社会秩序的时候,也就不需要所谓的“酷吏”了。当然,张汤和来俊臣,绝不可同日而语,之所以将其相提并论,理由无非就是,忠诚也好,奸邪也罢,其命运归宿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不得善终。张汤虽是廉吏,却更是酷吏,巨大热能过后,自己也莫名其妙的被人诬陷下狱。张汤,这个令人闻风丧胆的酷吏,直至坐到了被告席上,才真正体会到了百口莫辩的残酷事实,最后只能以自杀告终。而来俊臣,后来也被武则天要了脑袋。

张汤和来俊臣,同为酷吏。在本质上既相同,又有所迥异。说是相同,是因为服务的对象和发挥的作用决定了,他们都是高层政治斗争中的一张王牌。要说不同的话,那就是来自人性上的区别。张汤带了一些正义元素,且是法律大家。相反,对于来俊臣来讲,法律只是一种摆设,可有可无,只要善于残杀与凌虐就足够了。其实,法律还是那个法律,仅仅就是因为外部环境改变了,量刑的尺度就有了天壤之别。抛开诸多因素不讲,单从法律的角度看,这不能不说是法律的悲哀,历史的倒退。

历史就是这样,当政治高于一切,也就无所谓法律不法律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真正的民主,就不会有真正的法律,公平正义当然就更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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