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要问老百姓最深恶痛绝的是什么?十有八九的回答应该是:官场腐败!无论在哪一个朝代,还是在哪一个国家,一提到官场腐败问题,那必遭老百姓痛心疾首。然而,官场腐败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一种社会问题,自从文明社会诞生以来就一直困扰着人类,是一个不可回避的、根深蒂固的社会难题。倡导为政清廉,惩治贪污腐败是中国历代王朝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一个政治清明的国家,在整肃吏治方面肯定是颇有建树的,而一个反腐倡廉卓有成效的国家也绝对会是个强大和谐的国家。历史本身就是一本裨益后世的教科书,今天乐奀就想和大家聊聊那些在反腐倡廉方面颇有动作和建树的古代中国皇帝爷们。 一、反腐倡廉最成功的皇帝:宋真宗赵恒
宋真宗赵恒(968-1022),宋朝第三位皇帝,是个有作为的明君。他在位25年,治理有方,北宋的统治日益稳定,国家管理日益完善,社会经济繁荣,国家强盛,史称“咸平之治”.北宋画家张择端用流芳百世的《清明上河图》来描绘了北宋时期的清明盛世;法国思想家伏尔泰赞誉:中国是举世最优美、最古老、最广大、人口最多、治理最好的国家,“我们不能像中国人一样,真是大不幸!”.而将北宋王朝推向中国封建社会的巅峰,进入一个伟大的时代,它的缔造者就是宋真宗。宋真宗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卓有成效的反腐倡廉的举措,史上称之为“中国皇帝反腐倡廉第一人”.
首先,宋真宗有一个传诸后世的良好的廉政理念。他颁布了告诫百官的《文武七条》:一是清心,要平心待物,不为自己的喜怒爱憎而左右政事。二是奉公,要公平正直,自身廉洁。三是修德,要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势压人。四是务实,不要贪图虚名。五是明察,要勤于体察民情,不要苛税和刑罚不公正。六是勤课,要勤于政事和农桑之务。七是革弊,要努力革除各种弊端。这《文武七条》均是廉政之举,是统治者的苦心孤诣的安排,也是老百姓们的热切期望。在宋真宗看来,“清心”“修德”就是廉政的源头,就能实现“德治”.
其次,宋真宗建立了一整套严谨有效的官员选拔任用制度。定“州县三课”法,“公勤廉干惠及民者为上,干事而无廉誉、清白而无治身者为次,畏懦贪猥为下。”严明赏罚,官员有试用期,试用官员转正要有若干名正式官员保举。按规定,官员不得保举曾犯有贪污罪的官员。宋朝允许在职官员参加科举考试,考中者可提前转正或越级提拔,但曾犯贪污罪者不许参加科举考试。又规定,只要是重要职务和接触钱财的职务,一律不允许曾犯贪污罪者担任。宋朝官员通常定期升级,但曾犯贪污罪的官员升迁则举步维艰。一个官员若犯贪污罪,其上司、曾荐举过他的官员也要受到处罚。
第三,在吏部建立了官员档案,完善官员休假制度。凡犯贪污等罪者都记录在案。宋代还规定,这些犯罪者,每次晋级或调动职务时,都要向吏部主动申报自己曾犯过贪污罪,并规定,此类官员不得随意更改姓名。这样的规定,动员了上上下下各方面的监督力量,杜绝了贪污腐败者上升的空间,并将他们置于严密的监管体系中,避免了他们再次搞腐败的可能。岁末年节时,皇帝赐臣僚宴饮,播撒皇恩,增进君臣关系。宋朝文武官员每年可休传统节假,还有新设假日,比如说宋真宗就“诏自今伏日并休务”,增加了官员伏日的休务假,并对官员节日之外的事假也较以前灵活,如“私忌假”、“饯行假”等。当然,我们知道宋朝官吏的俸禄是历朝最高的,即“高薪养廉”.
第四,建立了一套监察官员的渎职惩处制度、选拔的标准和职务回避制度。宋朝设立御史台,行使相当于现在纪委监察部门的职责。宋朝对行使监察职责的御史台官(御史)有着严格的规定,甚至监察官违反出巡制度都要遭受处罚。还特别规定了监察官失察、自身贪暴受惩处的制度。对于失察的监察官,宋真宗实行严厉的处罚。而对监察官(御史)的选拔,更有严格的标准:首先要“鲠亮敢言”,廉洁无私,纠弹不避权贵;其次要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从政的实践经验;三是实行官亲回避制度,不准宰执奏举御史。
因为这些廉政举措,宋真宗和他的后来者们创造了一个政治清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双丰收的宋王朝。名传后世的“包青天”就是产生在宋真宗统治的时代,这也从一个侧面表现了宋真宗廉政建设的成效。尽管北宋的面积、人口、资源都比唐朝差得多,但北宋经济繁荣,边贸红火,贡赋通达,税收富足,岁入却是唐朝的七倍,经济总量占世界的80%.
二、反腐倡廉最狠毒的皇帝:明太祖朱元璋
明太祖朱元璋(1328 -1398),明朝开国皇帝。要选中国史上反腐倡廉最狠毒的皇帝,非他莫属。朱元璋出身贫苦,打小饱受元朝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他的父母及长兄就是死于残酷剥削和瘟疫,自己被逼迫从小出家当和尚。所以,在他参加起义队伍后就发誓:一旦自己当上皇帝,先杀尽天下贪官。后来他登基皇位果不食言,重典治吏,制定颁布了堪称史上最严酷的《大明律》,并在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肃贪”运动,矛头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贪官污吏。
首先,朱元璋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格杀勿论。当他发现御史宇文桂身藏十余封拉关系拍马屁私托求进的信件后,立即派人对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从上到下贪污腐败现象极其严重,他龙颜大怒,立即诏令天下:“奉天承运,为惜民命,犯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
其次,朱元璋敢于从自己身边“高干”开刀。明初的中书省下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中,由于大量留用元朝的旧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他们有恃无恐贪赃枉法。朱元璋大胆对这些官员进行惩处。户部侍郎郭桓,户部尚书赵勉伙,刑部尚书开济,工部侍郎韩铎、李桢,兵部侍郎王志、礼部侍郎章祥等高官,连同一大批政府和地方官员,因为贪污案事发而纷纷成为朱元璋的刀下鬼。甚至是监督各级官吏行为的都察院御史刘志仁,也是因为吃了原告吃被告而被朱元璋处死。而现在记账用的“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陌、阡”等大写数字,就是因为当时的“郭桓案”而由朱元璋发布法令起始使用。
第三,朱元璋认为对贪官处以斩首,甚至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酷刑都太便宜他们了,为此还发明“剥皮揎草”的残酷刑法处置贪官。这种触目惊心的举措也震慑了一批官员,使他们行为大为收敛。
第四,朱元璋对自己培养的干部决不姑息迁就。曾对派出下基层查勘水灾而接受宴请、收受钱财的国子监进士和监生共141人,痛下狠心一并斩杀。
第五,朱元璋制定整肃贪污的纲领--《大诰》。花费近两年时间编纂的《大诰》一书是他亲自审讯和判决的一些贪污案例成果的记录,书中还阐述他对贪官态度、办案方法和处置手段等内容。朱元璋下令全国广泛宣传这本书;他还叫人节选抄录贴在路边显眼处和凉亭内,让官员读后自律,让百姓学后对付贪官。
作为开国皇帝的朱元璋,“人在政举”,严惩贪官污吏决心之大,世人感叹。“杀尽贪官”的运动贯穿于他31年的帝皇生涯,但可悲的是:贪官现象终未根除,大宋那种清明、富强的景象终未在明朝再现。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朱元璋如此严刑却阻挡不了明朝官员前腐后继,同样值得当今的人们深思。试着比较一下宋真宗的做法,今人当有借鉴之处!
三、反复倡廉最果决的皇帝: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
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1678-1735),即雍正皇帝,清朝第5任皇帝。史实记载,雍正皇帝即位之初,税收短缺,国库空虚,吏治废弛,贪污腐败已然成风。他克服各个方面的阻力,在全国上下大规模的开展清查亏空,设立会考府,实行耗羡归公,实行养廉银制度,取缔陋规等多项工作,由于他态度决断,雷厉风行,清朝的财政状况在短时间内得到明显改善,官吏贪污吏治腐败的坏况都有很大的转变。史上有“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并有学者言道:“康熙宽大,乾隆疏阔,要不是雍正的整饬,清朝恐早衰亡。”
首先,雍正帝的勤奋是出了名的,他勤于政事,积极制定切实有效的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大政方针,不断推进反腐倡廉事业,极大地消除了康熙一朝的诸多弊政,为乾隆一朝在经济上、社会发展上打下了雄厚的基础。
其次,他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能者上庸者下。雍正曾把守国法无过错的官员分为两类,一种是听话顺从但平庸无为之辈,另一种是有才干有主见但不免常有不同意见的人。在这两者之间,雍正的态度十分明确:“去庸人而用才干”.你想啊,在雍正手下,一个平庸无为的人都难以混下去,何况是贪官呢?!
第三,他知人善任,发挥人的才干,避免了不谋其政而某拉关系、行贿受贿走歪道。力求使官员的才识能力与其职务相当,这是雍正的一向主张。他认为,政有缓急难易,人有强柔短长。用违其才,虽能者也难以效力,虽贤者或致误公;用当其可,则为官者各施所长,政无废事。
第四,他积极推进高薪养廉。高薪养廉既是耗羡归公的配套措施,也是反腐倡廉的配套措施。试想朱元璋老前辈的做法:俸禄不能提高,贪污又不允许,官员们怎样才能维持正常的生活需要呢?所以,雍正就给官员们发数目可观、远高于平日工资的“养廉银”,同时还额外再给京官发津贴、给不同级别官员规定不同数额的办公费用、取缔“馈赠礼金”和“索取归礼”等陋规。通令全国“倘有再私收归礼者,将该员置之重典,其该管之督抚,亦从治罪。”
第五,成立类似现今“廉政公署、审计署”的反腐机构。雍正派中央工作组即钦差大臣查办地方官的贪污案件。这些钦差直接归皇帝领导,由中央的一些官员或直属中央的官员组成,尽是些清正能干的人,与地方没有瓜葛。同时雍正还抽调一大批候补州县与钦差一起查办贪官污吏。这样既不会与被查的贪污犯有利益上的关系,也不会对地方官进行包庇纵容。对查出的贪官就地免职,从调查组里选派同级官员接任。这样一来,接任的官员就不会为前任官员打圆场,填补亏空,遏制了“前腐后继”的歪风。雍正还成立了一个独立的核查审计机关-“会考府”,负责稽查核实中央各部院的钱粮奏销,一旦查出贪污或是挪用,雍正就可以关门打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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