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分子,发起了一场颇具声势的“人权运动”,反抗国民党的专制独裁。
胡适在文章中呼吁:我们要一个约法来规定政府的权限,过此权限,便是“非法行为”。我们要一个约法来规定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的保障,有侵犯这法定的人权的,无论是一百五十二旅的连长或国民政府的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
在胡适的影响下,罗隆基写了《论人权》、《告压迫言论自由者》、《专家政治》等文章,梁实秋也写了《论思想统一》,直指国民党执政后的恣意妄为、倒行逆施。
陈德征恼羞成怒,在题为《胡说》的文章中斥责胡适:不懂得党,不要瞎充内行,讲党纪;不懂得主义,不要自以为是,对于主义,瞎费平章;不懂得法律,更不要冒充学者,来称道法治。。。。。。不容胡说博士来胡说。
胡适在陈德征文章边上批道:“可怜陈德征”,“生平只知有三民主义,只知总理及其遗教,只知有党,终以为党是制法的机关。”
余英时在《中国知识分子的边缘化》一文中对陈德征作了评价:国民党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中下层干部大量“光棍化”、“流氓化”,而陈德征便是典型代表。。。。。。写的骂人文字充满了流气,正是一个典型的都市流氓。
而纵观陈德征一生,他还坚守了“不做汉奸”的底线,且对自己的国家怀着赤诚的心。在1927年至1930年四年中,陈德征写了大量“反日”或者研究日本的文章,数量甚至多于鲁迅,1928年济南惨案后,除发表“悼蔡公时同志”外,还在上海《民国日报》发起“反日宣传运动周”。
陈德征还坚持让自己的儿子陈星弼认真学习科学技术,为国家做点实事,使陈星弼后来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胡山源是陈德征的同学,并与陈创办“弥洒社”,出版《弥洒》月刊,他评价陈德征说:“没有当汉奸,还有一些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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