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九世纪末以来,留学甚至定居海外的中国人越来越多。这些侨居异域的华人为汉语文学开创了数千年所未有的新分支:海外华人文学。如果从1935年林语堂出版MyCountryandMyPeople(《吾土吾民》)算起,已经拥有将近八十年的历史。这段时间可以划分为不同时期吗?海外华人 都有哪些代表人物?各个时期的作品各有哪些时代背景和文学特征?这些作品在国外的命运如何?
台湾 李黎上世纪七十年代负笈美国,写出了《大江日夜流》、《最后夜车》、《倾城》等脍炙人口的作品。对海外华人文学的发展,她既有深入的研究,更是参与其中。李黎以她切身的经历和感受,为读者逐一解答了上述问题。
华慧
从上个世纪到现在,海外华人文学创作也有差不多一百年的历史了,这中间经历过什么样的发展阶段呢?
李黎:海外华人文学创作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最早是林语堂那一辈的 ,他们用双语写作,中文作品在国内、英文作品在国外发表;第二阶段是1950到1980年代,主要是从台湾、香港去海外的 ,比如白先勇、於梨华等人(还包括我自己在内),主要是用中文创作,在台港发表;再后来(九十年代开始)出现了来自中国大陆的 像哈金、张戎,他们又开始用英文写作,对象主要是西方读者。
第一个阶段就是像林语堂所属的那个时代,二十世纪早期,其实当时同类 非常的少。在那之前,也有涉及华人生活的作品,勉强可以称之为华工文学,描述华工的苦难,当然这些不是华工自己写的。但这不能算是个文学现象,所以就不去说它。
四十、五十年代,虽然还有海内外都知名的双语 ,像写《花鼓歌》的黎锦扬和英国的熊式一,但到底是少数。纽约有一批华人学者文人,像唐德刚等人还成立了“白马社”,也出过他们自己的同仁刊物;可是这批早年从中国大陆直接到美国的留学生,后来多半成为学者,从事专业领域,文学创作大概也是业余才做的事情,所以他们只是凭着兴趣组织一些聚会什么的,没有形成创作和出版的气候。
海外华人文学作品的大量出现,是从六十年代开始的,主要就是来自台湾的留学生。因为当时美国经济相当景气,提供很多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否则以台湾五六十年代的经济状况,学生出国念书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多半是靠奖学金出国的,而且为数甚多。擅写“留学生文学”的於梨华,我想大家很熟悉她的留学生小说像《又见棕榈,又见棕榈》等,把留美生涯写得有点清苦,当然也是事实,不过可能因为是念文的,念理工的几乎多半都有奖学金,就算打工也不难。
当时台湾的时局不稳,很多留美学生毕业后都留在美国,就等于终老异乡了。有些爱好文学的人就用中文写作,然后送回台港发表。那个年代台湾在政治方面虽然还不开放,但对文学创作而言倒是一个很好的环境,因为无论是报纸副刊或出版社,对写得好的文章或者书是非常渴求的。再加上那时出国不容易,大家对外国有一种向往,所以“留学生文学”俨然形成了一股潮流,加上西方现代文学的影响,比起沉闷的“反共八股”来确实是好看。像白先勇的小说,从“台北人”写到“纽约客”,语言风格融合了古典和西洋;於梨华写的留学生的生活那么鲜活生动,还有其他为数不少的作者,写海外的题材当时在台港都很受欢迎。
流离(diaspora)的 和作品,是二十世纪文学的一个重要现象和主流之一。这段时期的海外华人文学,也可以视为流离文学的一种。
作为第二阶段海外华人 之一,您觉得这批 为什么更多地选择中文作为创作语言呢?
李黎:一个写作者,如果有选择,他选择用哪种文字创作,其实就是选择说故事给谁听。就我个人来说,这些年来坚持用华文创作,主要就是为了打从开始我就选择了要说故事给自己的“家人”听。我太熟悉而且喜爱使用我的母语,用母语之外的语文写作我无法得心应手。我也没有兴趣把自己的文字翻译成另一种文字,因为我觉得中国文字之美是无法翻译的。
我相信许多华人作者到了国外创作,都会面临一个选择,就是要用中文还是用当地的语文写。如果能在美国出书,版税利润是中国无法比的;用国内的稿费版税在美国过日子是不可能的。但我没有面临任何选择的困难,反正我要一直用中文写;可是我已经在美国成家,一时不能回国,又不愿意跟故乡断了联系,于是对我而言,当时唯一的联系就是文字了。
有一年我回台湾领一项文学奖,致词时说过这样的话:“长久以来在国外写作,觉得像是在不停地给故乡的人写家书,得奖就好像收到回信了。”那时候不像现在通讯发达还有网络,很容易收到读者的回应或者看到网上的评论;当年很少人会给国外的作者写信说读了你的作品有什么感受,顶多是编辑或者一些朋友会有回应。所以那个年代在海外写作感觉上是很寂寞的。
张爱玲应该也算在第二阶段里面?
李黎:是的,但张爱玲的情况有点不一样。她出国的时候是怀着“壮志”的,想用英文写作,用英文作品去征服西方世界的读者。可惜她真是生不逢辰,那么漂亮的英文,结果到美国要找一个出版社都非常难。
那是冷战年代,西方用所谓“铁幕”把中国围堵封闭住,外国人对中国的认知来源仅限于赛珍珠的《大地》那有限的几本书,比较更有知识的人顶多还晓得有林语堂。张爱玲要用英文写上海的大家族里面的事情,美国人会觉得这不是他们要看的中国。所以怀才不遇的张爱玲就铩羽而“归”了:还是回头用中文写。恰好当时台湾的出版业也开始兴旺,张爱玲跟皇冠联络上了,就让皇冠出她的书。她用中文写作,至少当时还得到许多回应,后来竟然成为一个文学现象,至今不衰。所以张爱玲也变成在海外用中文写作的 。
我觉得像张爱玲、白先勇这些很讲究文字、而不仅只是说故事的人,只有用中文书写,才能保留他们的文字之美。你能够想象白先勇的《游园惊梦》翻成英文吗?其实以白先勇的英文程度也是可以用英文写作的,可是他也选择了说纽约客的故事给台北人听。所以关键就是你故事要说给谁听。
第二阶段的华人 也有用英文写作,而且取得比较高成就的,但他们的故事好像是说给外国人听的,翻译过来反响不是很好。
李黎:这里有个“第一代华人移民 ”和“华裔 ”的区别,我们刚才谈到的都是前者。而后者像谭恩美、汤婷婷等人,她们已经是移民的下一代,英语是她们的母语。我们看汤婷婷、谭恩美的作品,她们的文笔当然好得没有话说,可是当她们写到中国的事情,总觉得有些像是在美国的中国餐馆吃的中国菜。如果把她们的作品翻译成中文,是不是还那么好看就难说了。比方看汤婷婷写她的祖父去考试,要把头发吊起来、用锥子扎自己的腿——悬梁刺股,有必要这么硬翻硬套吗?像谭恩美的《喜福会》,读英文觉得真好看,可是再看那个翻过来的中文,就觉得整个味道都不对了。
这其实跟你故事要说给什么人听有关。假如你本来是用英文说给美国人听,同样的故事再翻译成中文的话,味道肯定不对的。甚至像张爱玲的《雷峰塔》和《易经》,一翻成中文,感觉就不像是原先的张爱玲了。《雷峰塔》里面,对话里引用了许多中国成语,用英文写出来有一种异国情调,翻回成中文却变陈腔滥调了。你要给外国人讲故事的时候,加上这些东西是文学效果,可是一旦这些东西再搬回中国,味道就全变了。
当我对美国人讲一件发生在中国的事情,有些东西因为美国人没有那个基本常识,我得先把一些基本的知识摆出来解释清楚,然后下面故事才能发展。这一段解释的文字,你要是忠实照翻,中文读者看了肯定会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