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临近,北京市第十二中学的晚自习学生们也有这样的困扰,每天晚自习时,学校旁边广场上广场舞的音乐声打扰了学生们的思绪。昨天晚上,丰台城管来到丰台十二中附近的广场上,劝导大妈们暂停广场舞或者降低声音,为考生营造良好环境。对于城管的劝导,大妈们并不买账,待城管走后,大妈们仍然选择调低音量继续跳 广场舞能起到强身健体作用,这是不争的事实,不然不会有那么多大妈迷恋上这项运动——在强劲的音乐声中翩翩起舞。 可见广场舞具有全民健身的某种属性,对此各地政府是支持这项民间活动的。然而,由于参与者众多,音乐声音很大,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噪音污染,一边是利民的文体活动,一边却又产生扰民问题,是取是舍,考验执政者的智慧,尽管广场舞屡次被市民所投诉,也发生了很多次正面冲突,最终很多地方都保持了极大地克制,尽力为大妈们提供“舞起来”的便利。 随着高考临近,考生们复习迎考的压力陡然上升,为了给考生们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与休息环境,城市里的工地被要求暂时停工了,涉及到的施工单位都以大局为重,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这是一种觉悟,更是一种责任,带有某种强制性质。应该说,不仅仅是施工单位,即便是临街的商铺播放广告,也把声音调到最低,尽力不去干扰考生。 可是,在北京第十二中学附近,300来个大妈与往常一样,聚拢在一起,如入无人之境,借助音乐跳得很起劲。在全社会一切都让道于孩子们的高考之时,大妈们却背道而驰,毫无社会公德可言。按理说,既然城管出面劝导了,大家都停舞几天,我看也没啥大不了的,毕竟大妈们也有孩子,也曾经经历过自己的孩子参加高考。令人惊讶的是,大妈们并不买账,尽管音量调低了,但是对学校里的孩子还是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由此可见,劝导并非都是万能的,对于某些不自觉的人来说,必须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可是,我们却面临一个尴尬的法律法规空白问题,因为无法可依,要暂时禁跳广场舞,执法部门显得力不从心,腰板硬不起来。据此,建议有关部门采取两条腿走路,一是另辟蹊径,给大妈们寻找一个可以放开来跳舞的场地,二是立法规范广场舞行为,谁扰民,特别是破坏考生迎考环境,就追究谁的法律责任。唯有如此,才是考生之幸,才能还广场舞附近一方百姓安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