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就是同时的两则新闻,一则是率团访穗的澳大利亚悉尼市长克劳馥·摩尔大赞广州的广场舞,表示要设法将其“移植”到悉尼;一则是广西北海市发生的故意伤害案件,一名年轻男子与家人发生争吵后,觉广场跳舞音乐太吵,持刀砍伤3名正在跳舞的市民。 一直以来,“广场舞”在中国饱受争议。部分年轻人尤其厌弃广场舞,因此而发生的纠纷也屡屡见报,甚至上升为一场代际冲突,有一种刻薄的说法是“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很多年轻人将广场舞与历史记忆联系在一起,认为广场舞不仅制造噪音,而且带有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代表着“迂腐落后”。 为什么在中国被视为“坏东西”的广场舞,在异国市长眼里成了“香饽饽”呢?这并不难理解,在不同立场的人那里,他们选取的角度自有不同:与广场舞发生地存在相邻关系的年轻人听见看见的是“噪音”和“扰民”,旁观者的悉尼市长看见的是城市里的公共空间“有了人就有了活力”。 在参观花城广场时,摩尔和随行人员探讨怎样将广州活力无限的“广场文化”带回悉尼,“广州的‘广场舞’是城市空间和社区的活跃因子。”摩尔认为,公共广场是构建城市文化非常重要的部分,“悉尼有很多很漂亮的公共空间可以供大家来休息,这些地方,人们愿意来,才算是成功。” 看起来,悉尼市长发愁的是怎么让花了钱的公共设施物尽其用,如果没有人,无疑是这些公共空间的浪费。而对中国的中心城市而言,公共空间却是极为有限的,尤其伴随着大规模的城镇化进程,一线城市的新老移民们、不同代际人群之间正在发生着一场空间争夺战。 在关于广场舞的争议中,焦点问题是“噪音”,还有一种隐性冲突是文化趣味的差异。有些年轻人在微博的讨论中明确表示,说广场舞噪音扰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些音乐真难听”。一位以“广场舞”为研究对象,打算做一篇社会学论文的微博网友甚至进行了这样的调查:“如果跳广场舞的不是大妈,而是帅哥美女,您还反对吗?”这项调查试图了解人们对广场舞的反感是否带有对中国中老年女性的歧视情绪在其中。 确实,“中国大妈”在某种程度上已被舆论妖魔化为“低智商低品味”的代名词。这源自转型社会中文化的冲突。今天活跃于广场的中老年女性,很多是传统的家庭妇女,其中不少是随迁老人----这是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特有的景象,即一大批老年人随子女迁居到中心城市生活。而这座城市与他们的关系,既非工作地,也不再是原来的社交关系,对老人来说是陌生的他乡,唯一的关联就是子女。“广场舞”就是这群老年人在新的生活空间里发展出来的最为可能的一种社交文化了。 了解“广场舞”的时代背景,年轻人或许就能够对广场舞多一些体恤包容之心。在急遽变化的时代中,尤其是在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变革中,最为无所适从、最为饱受煎熬的,恐怕就是这批与原生熟人社会分离但观念上却又没有完全切割的老年人。当他们重新在城市里聚集,能够快速找到的共同语言,无非就是她们共有的文化记忆,这自然包括被年轻人鄙夷的“红歌”。在她们这里,“红歌”并无任何政治意味,而是一种快速开展新的社群生活的交集。 值得一提的是,年轻人反对广场舞的时候,并未设想到这种反对可能正在伤害自己家里的老人。我所在小区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位新搬来的邻居对小区公共空间里的大妈舞蹈甚为厌恶,投诉到物业管理处,自己也极力驱赶大妈们远离他的住宅附近的大厅。过了一阵子,这位中年男子的母亲也来到儿子处居住,开始,母亲对孩子与跳舞的大妈们发生过冲突的情况并不知情,这位母亲很快融入到跳舞队伍中。不久之后,得知儿子曾经极为反对跳舞的邻居们,这位母亲再也“不敢”出来参与跳舞了。 这是一个尴尬的场景,当年轻人在反对的时候,扞卫的是自己的生活方式,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如果自己的母亲也很向往“广场舞”,这时,他们该怎么办?这便是立场和出发点的不同导向的价值差异,恰如悉尼的市长竟然喜欢上这被不少国人痛恨的“广场舞”。 于是,广场舞之争,最为核心的是生活方式的冲突中,各方的容忍限度该怎么界定的问题。只有当人们愿意坐下来讨论限度及其解决方案,而不是一味敌视“中国大妈”时,城市里的公共生活才可能变得更加良善和美好。 《南方日报》广州观察 2014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