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苍南县灵溪镇城管人员在执法时与一女菜贩发生争执,一过路中年男子黄某拿起手机拍照,城管要求其停止拍照无果后,城管随即纠集四个工作人员攻击该男子,致使黄某受伤。引发附近近千群众的围观。5名城管被民众围堵打伤。在围攻城管人员时,数千人围观喝彩。(浙江在线) 另根据20日《南方都市报》的跟踪报道:“目击者称,苍南城管发现其执法过程被一路人拍下,便大声质问这名路人“你拍什么!”路人说“我没拍”,城管称“那你把手机给我”,便引发双方的肢体冲突。城管人员先用拳头击打这名男子,将其打倒在地后改为用脚踢,男子吐血。” 城管一见到有人拍照,不分青红皂白就大动肝火,“怕被传到网上”,这样的“怕”不是没有道理。城管暴力殴打围观的拍照者如今也不是第一遭。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子;湖南长沙市岳麓区城管殴打拍照的记者;商洛某技校的一名高考生拍摄城管执法车被殴打……问题是,如果执法是透明的公平的没有暴力的,怎么会害怕一个路人用手机拍照呢?就因为人家用手机拍照而围攻路人,这样的行为能不引起民愤吗? 政府部门执法过程应该是坦荡的,应该是阳光的,公民拍照执法是履行公民监督权,这很正常。可惜的是我们的城管缺少这样的基本常识,我们的一些城管工作者总认为,城管执法是一种高高在上权力,公民没有资格监督;同时,他们也心虚,害怕城管执法过程中的不当手段被曝光,引起舆论谴责。或许,正是这样的心理,才导致了这起冲突事件。当政府部门不遵守程序正义、违法行政积累到临界点,公信力透支殆尽,以暴易暴便频现了。 从制度层面来讲,城管打人和城管被打还有一个根源,就是城管执法法律定位的缺失。中国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出台相应的城管法,城管的职能定位也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城管执法始终显得尴尬无比。不健全的法规体系,常常滋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罚代管的现象。也由于法律支撑的的不足,城管执法也就始终存在一定争议,时常出现城管打人或被打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因此,一旦出现城管打人,谴责和谩骂声音总会铺天盖地;即便是城管被打,欢呼声和叫好声也同样四处响起。其实,我相信,民众叫好并不表明大家放弃了法治精神,而是城管打人的新闻深深地刺痛了民众的神经,大家心中淤积了太多怨言和戾气,而这种怨言和戾气通过正常渠道无法排解。时下,城管俨然已经沦落为“恶霸”的同义词,恶霸被打,民众能不欢呼吗? 比如有段子就这样写道:你摆摊,叫破坏市容;他们砸摊,叫整顿市容。他打你,叫执法;他们打你,叫联合执法。你跑,叫畏罪潜逃;你不跑,叫妨碍公务。你抵抗,叫抗法;你反抗,叫暴力抗法。他们打死你,叫围攻执法人员导致心脏病发;你防卫,叫故意伤人。你喊冤,叫社会不稳定因素,你上访,叫精神病…… 城管不论是“施暴”还是“受暴”,损害的都是政府形象。“城管打人”和“城管被打”的怪圈,如不妥善解决,将会演变成公民对城管评价越来越低和城管暴力执法的越来越多;将恶化成腐蚀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毒瘤”。 要改变城管与民众的“以暴易暴”,就要建立中国的法治。小贩是弱势群体,平民是弱势群体,城管也可能是弱势群体,这不由得让人想起了电影《无人区》,在一个丛林法则的社会,任何人都可能是那个随时丧命的弱势群体。为什么需要建立法治文明社会?就是让人与人之间避免血腥与暴力,用法治规则解决冲突和问题。(文/风青杨 微信号:fengqingyang8964) |